4月15日至18日,長沙海關所屬長沙黃花機場海關連續查獲4起防疫物資偽瞞報、冒用認證、相關信息缺失或不符等違規出口情事。
4月15日,長沙黃花機場海關對一批出口防疫物資進行查驗時,發現400副申報為“醫用射線防護眼鏡”的貨物,實際為個人防護用眼鏡,與申報不符,存在偽瞞報逃避商品檢驗情形。且生產廠家也無此項商品的醫療器械備案信息。
4月16日,長沙黃花機場海關查驗發現某公司申報出口的一批物資標注有“FDA”認證,而實際企業無法提供相關認證信息,屬于冒用認證,共計300件非醫用隔離衣、500個非醫用口罩。4月18日,該關又發現兩起不合規情況:一批擬出口的100萬個非醫用口罩,合格證缺失保質期信息;另一批醫療物資,申報的型號不在生產企業的醫療器械注冊信息范圍內,共計9000個一次性醫用口罩。
目前,長沙海關對上述4起違規出口防疫物資均依法暫扣,并移交后續處置部門作進一步處理。根據《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和海關總署2020年第53號公告,長沙海關進一步加強出口醫療物資監管,依法履行醫療物資出口法定檢驗的職責,對出口醫療物資加大審核力度,精準分析布控,嚴格實施查驗,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依法依規實施處罰。(林俊 劉軍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