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海關向廣東省文物局移交罰沒文物807件(對),此次移交的罰沒文物由佛山市祖廟博物館正式收藏保管。
廣州海關此次移交的罰沒文物為漢代至民國時期文物,主要為陶瓷器件、木質家具、木質雕像,銅錢幣、肖像畫等,其中禁止出口文物529件(對),限制出口文物278件(對),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為妥善處置罰沒文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文物局、財政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印發的《依法沒收、追繳文物的移交辦法》等相關規定,廣州海關在相關案件結案后致函廣東省文物局商請辦理移交手續,與指定收藏保管單位佛山市祖廟博物館進行清點核對,妥善完成交接手續。(關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