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日電(記者郭宇靖)5月1日起,《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飛線”給電動車充電、占用消防通道等造成安全隱患的違規行為,在條例中有了明確的執法依據。1日當天,北京市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依據規定,對一起“飛線”給電動車充電且拒不改正的人員處以500元罰款,成為條例實施后的首個行政處罰。
1日7時許,北京市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二處執法人員前往十八里店鄉多處出租房屋開展執法。執法中,檢查人員對一處出租房屋內疏散通道上“飛線充電”的違規行為進行了當場警告。30分鐘后,執法人員再次返回,發現違規人員魏某又重新將充電板接上并繼續充電,屬于拒不整改情節,執法人員當即對既有違規事實進行確認,開出了北京市首例違反條例的罰單。
2日上午,記者再次跟隨執法人員來到被處罰的出租房屋,發現該疏散通道已經整改,之前停放的電動車也已放置在社區的專用充電站充電。受處罰者魏某說,此前已有相關人員對條例新規進行宣傳指導,自己雖然知曉違規充電的危害,但總抱著僥幸心理。
近年來,一些居民小區中的“飛線充電”現象屢禁不止,產生安全隱患甚至引發火災事故。條例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人等不得違規私拉電線、電纜為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等充電。違反此規定且拒不改正者,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北京市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張偉介紹,以往發現問題隱患時消防部門只能進行提示提醒,缺少有效的管理措施,導致一些隱患成為工作的盲區。條例的實施讓消防部門有法可依,對居民違法行為及時發出警示,進一步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記者了解到,1日開始,北京市各區積極行動對條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房山區、懷柔區、通州區、大興區、石景山區等多地對執法中發現的“飛線”違規充電、私家車主長期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