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積分落戶政策修訂 昨起公開征求意見
積分落戶6大指標優化調整
北京市積分落戶的試行政策去年底到期。從昨天開始到6月12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記者對比新老政策發現,修訂后的政策延續原有的指標體系和賦分原則不變。“針對前期政策試行過程中出現的個別指標存在核實困難、有失公平等問題,本著更有利于申報者的原則,本次修訂對7個導向指標中的6個予以精簡優化。”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解釋,這可以概括為“321”:優化了3個指標,精簡了2個指標,調整了1類內容。
1 教育背景指標
只有學歷或只有學位可獲積分
“為確保政策公平公正,我們對教育背景指標進行了適當優化,明確對只取得學歷或學位的可按照相關標準獲得一定積分。”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以申請人小甲舉例,其高中畢業后1998年9月至2002年8月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但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按照原政策,小甲1998年9月至2002年8月這段時間既沒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標積分也沒有教育背景指標積分;按照修訂后政策,小甲在這段時間可以取得10.5分,相當于大學專科學歷積分。
與此同時,為了避免教育背景指標與合法穩定就業居住指標重復計分,具體操作有了“扣分規則”:自畢業日期起,往前扣除相應年限內同時獲得的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及連續居住年限積分,期間獲得社保及居住年限積分不足規定年限的,按實際獲得年限扣分;未獲得社保及居住年限積分的則不予扣除。
2 職住區域指標
不再考慮轉移前就業居住情況
“此次政策修訂對職住區域指標的調整充分吸納了群眾意見建議,不再考慮轉移前的就業居住情況。”負責人說,特別是將2017年以前已經轉移或一直在城六區外其他行政區居住或居住并就業的人群納入了加分范疇,指標設計更加公平、合理。
以申請人小丁為例,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一直在城六區外其他行政區的自有住所居住,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城六區工作,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城六區外的其他行政區工作,按照修訂政策,小丁在2020年申報積分落戶時可獲得8分職住區域指標積分。
需要說明的是,獲得職住區域指標加分的申請人在積分落戶申報的上一年度12月應滿足該指標加分條件。
與此同時,在操作管理細則中,對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在單位宿舍、租賃住所的連續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年限計算的時限從“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改為“本細則發布之日(不含)前”。
3 創新創業指標
精簡工資收入等加分內容
該指標中,一方面修訂精簡了“申請人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擔任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且在持股比例、工資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條件的,可獲得加分”的規定;另一方面,考慮功能定位和城市發展需求,幫助支持處于成長階段的優秀科創企業,增加“申請人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并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企業近三年獲得股權類現金融資達到一定條件的可積分,最高加6分”等內容。
此外,為廣泛引進培育創新創業人才,此次修訂增加北京市科學技術獎之突出貢獻中關村獎、杰出青年中關村獎和特等獎等科技類獎項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指導的“中國創翼”創業創新大賽全國決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主辦的“創業北京”創業創新大賽決賽等技能類獎項。
4 個稅納稅額
改為近三年每年10萬元及以上
納稅指標有四方面調整。首先,新政精簡了納稅指標對于“依法登記注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的出資人,根據企業已繳納的稅金,以其出資比例計算納稅額,每年納稅20萬元及以上,加6分”的有關表述。
其次,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個人所得稅所得項目調整為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經營所得。
再次,個稅繳納由“近三年平均每年在10萬元及以上”調整為“近三年每年在10萬元及以上”。
最后,關于涉稅違法行為,明確了“近5年”的期限,避免了“一旦違法,終身受罰”。
5 年齡指標
45周歲以上梯度賦分
試行政策中,超過45周歲的申請人不能取得年齡加分,對年齡位于臨界點附近的申請人群影響較大,不利于對這一群體在京就業貢獻的綜合衡量。
結合群眾建議和北京市實際,此次修訂將年齡指標調整為梯度賦分,即:申請人在45周歲(不含)以上的,每增加一歲(含不滿一歲)少加4分。
6 守法記錄指標
避免“一旦違法終身受罰”
守法記錄指標將涉稅違法行為和行政拘留處罰扣分內容明確為“近5年”,避免“一旦違法,終身受罰”。
有的指標變了,但有的原則依然保持不變。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4項資格條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證、法定退休年齡以下、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無刑事犯罪記錄)和2個基礎指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不作調整。
此外,此次積分落戶政策修訂堅持政策導向不變,繼續有序推進長期在京合法穩定居住就業、符合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普通勞動者落戶問題。
權威解答
針對市民對新政關心的問題,市發改委、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昨天也進行了解答。
①問:2020年積分落戶工作何時啟動?
答:公開征求意見結束后,市發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將匯總分析各方意見建議,對政策進一步完善后,正式向社會公布實施。2020年的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將按修訂后的政策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待修訂政策正式發布后確定公布。
②問:年度落戶規模是否調整?
答:2018年,本市確定了政策試行期間每年6000人的落戶規模,并實行同分同落,考慮后續親屬投靠,未來每個家庭還會連帶1至4人投靠落戶,對人口調控工作帶來一定挑戰。因此,現階段北京市積分落戶規模將保持基本穩定,同時,本市將對全市戶籍人口增長情況開展綜合評估,擇機適度穩妥擴大積分落戶規模,給予更多符合條件申請人公開透明的落戶機會。
③問:弄虛作假將如何處理?
答:2019年11月13日,本市面向社會發布了對李某某等4人弄虛作假處理情況的通告。近期,相關部門又查明7名申請人存在失信行為,取得的落戶資格或申報資格均已被取消。
④問:如何保障常住外來人口享有的權利?
答:目前,北京市形成了以居住證為載體的“3+6+7”政策體系。在此基礎上,北京市積極創造條件,不斷擴大持居住證可享有的公共服務范圍,居住證持證人在北京市可享有獎助學金、老年人優待、臨時救助等公共服務,符合繳納社會保險年限條件的還可享有參加中職高職考試、申請共有產權房和公租房、購買商品住房、申請小客車指標等公共服務。
⑤問:有多少人已經落戶?
答:按照每年6000人并同分同落的安排,2018、2019年共有1.2萬余名申請人獲得落戶資格,截至目前已有11189人辦理落戶,隨遷子女8631人,共計落戶19820人。98.6%的人員在京10年及以上。
⑥公眾可通過何種方式反饋意見建議?
答:2020年5月13日-6月12日,社會各界可關注首都之窗、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全面了解政策征求意見稿內容,并通過電子郵箱jifenjianyi@fgw.beijing.gov.cn反饋意見建議。(記者 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