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標國內外一流 實施突破性舉措
我省出臺優化營商環境“30條”
湖北打響新一輪優化營商環境“發令槍”。5月13日,我省印發《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更大力度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全面對標國際國內一流營商環境,出臺30條重點攻堅任務和硬措施,推動我省營商環境整體水平進入全國前列,努力把湖北打造成為發展環境最優,投資吸引力、地區核心競爭力和軟實力最強的地區之一。
《措施》分為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3個部分共30條,緊扣全省營商環境評價反映的突出問題,圍繞政務、市場、法治三大關鍵領域,靶向發力,實施一批突破性、引領性的改革舉措,精準推動改革再突破、創新再深入、政策再完善,形成湖北營商環境特色品牌。
政務環境方面,推行“一網通辦”推廣“一事聯辦”;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能,武漢、襄陽、宜昌市區一般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時間從目前的100個工作日,壓縮至60個工作日以內。
市場環境方面,實行企業開辦“210”標準,即開辦2個環節、1天內辦結、零費用(免費贈送一套三枚公章);所有涉市場準入行政審批事項實行“證照分離”;確保清單之外無政府定價收費;壓縮水電氣報裝辦理時間等。
法治環境方面,建立“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100%兌現、履約;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結案率達到90%以上等。
據介紹,《措施》瞄準最高標準,全面借鑒學習國際國內前沿城市成熟的改革創新做法,在制定工作任務、設定量化目標時堅持對標國內最高標準予以吸納借鑒或復制推廣;瞄準短板弱項,直面我省營商環境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著力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
為強化政策落地落實,我省將國評18項指標分解落實,層層壓實責任,月調度、季督辦、年評價;以市場評價為第一評價、以企業感受為第一感受,大力弘揚服務市場主體“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店小二”精神。今年,我省將評價范圍擴展到縣市區,實現全省營商環境評價常態化。
良好的營商環境,是綜合競爭力的重要體現和高質量發展的制度保障。專家認為,《措施》既是貫徹中央決策部署、落實中央支持湖北一攬子政策的需要,也是我省推動湖北疫后重振的重要行動,體現了刀刃向內、自我革命的決心和勇氣,將為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質量發展形成重要的體制支撐。(記者 李劍軍 通訊員 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