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5月18日電(記者龐明廣)云南省教育廳18日發布《關于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有序開學的通知》提出,云南省內達到開學要求的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自5月25日起可以開學。
通知提出,云南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落實好開學責任和疫情防控責任,逐一評估區域內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達不到開學要求的學校暫緩開學。
通知提出,幼兒園須按大、中、小班分批錯時錯峰開學。學校要明確要求家長如實報告幼兒及學生健康狀況、旅居情況,并按要求對必須進行核酸檢測的人員實行應檢盡檢,確保返校師生員工全部為低風險人員。
通知還提出,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開學后,家長可按照自愿原則,自主決定是否送幼兒(學生)返園返校。學校在開學第一課上要教會幼兒及學生掌握洗手方法、咳嗽禮儀,在校期間要密切關注幼兒及學生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