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日前,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結果公示。其中,北京二商大紅門肉類食品有限公司因涉及多項違規行為被北京市應急管理局警告并罰款。處罰決定書文號為(京)應急罰[2019]執法-41號,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5月7日。
行政處罰結果公示截圖
該行政處罰結果公示顯示,此次處罰事由為:對生產經營單位未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的行為進行處罰;對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要求使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如實記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行為進行處罰;對生產經營單位未對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行為進行處罰;對危險化學品單位未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要求開展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的行為進行處罰。
以上行為違反了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版》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違反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違反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據此對北京二商大紅門肉類食品有限公司處以警告、罰款4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