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28條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進一步
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
28條措施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28條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云南省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28條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精神,進一步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尤其是常態化疫情防控下企業面臨的堵點痛點,加快打造“辦事不求人、審批不見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務有保障”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推動云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現提出以下措施:
一、進一步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
(一)著力優化投資項目前期審批流程。全面推進項目前期“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加強項目立項與用地、規劃等建設條件銜接,推動有條件的州、市實現投資項目前期審批事項“一事一次告知、一次辦成”。加快推進云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與相關審批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實現項目單位一次申報、審批人員一次辦理、批復文件等在線打印。加快區域評估改革措施落實,在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組織開展區域評估,加快項目落地。(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著力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管理,按行業厘清工程建設項目類型,制定相應管理辦法,統一發布差異化許可條件,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對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及社會投資的小型低風險新建、改擴建項目,企業取得用地、滿足開工條件后作出有關承諾,政府部門直接發放有關證書,項目即可開工。深入推進并聯審批、聯合審圖、竣工聯合驗收等改革任務落實,加快完善云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推進與公共資源交易、規劃用地、信用中國(云南)等平臺的對接,數據實時共享、互聯互通。2020年底前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各階段涉及的審批事項納入線上平臺,公開辦理標準和費用,實現省、州市、縣三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程網辦。2020年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90個工作日以內,2021年壓減至70個工作日以內,2022年壓減至50個工作日以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著力推進“多規合一”。推進構建全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為基礎,加快推進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加快推進“多測合一”,抓緊編制云南省建筑工程聯合測繪技術規程,逐步建立完善“多規合一”所需測繪業務協同和數據更新共享機制,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各階段“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簡化企業生產經營審批和條件
(四)堅決清理市場準入隱性壁壘。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依法平等進入。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定期評估、評價市場準入有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排查、系統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持續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擴大醫療服務供給。優化醫療資源布局,鼓勵社會資本辦醫,對養老院內設置診所、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設置診所、只提供中醫藥服務的中醫診所設置實行備案制管理,進一步強化監管,提升診所醫療服務質量。(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六)完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認真做好國家下放的建筑用鋼筋、水泥等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權限的承接和實施工作。動態調整云南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2020年底前優化完善省級發證程序、文書和有關規定。(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優化機動車生產流通等環節管理措施。大力推進機動車生產、銷售、登記、維修、保險、報廢等信息的共享和應用,推動機動車交易在線辦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升機動車流通透明度。嚴格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規定的政策,在具備條件的二手車交易市場和二手車經銷企業優先設立登記服務站,進一步簡化二手車經銷企業購入機動車交易登記手續。嚴格落實國家有關優化新能源汽車稅收減免政策,積極促進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稅務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推進“一照多址”改革。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推動“一照多址”試點改革,簡化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登記手續,為市場主體登記提供便利。(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嚴禁平臺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價服務費。在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前提下,適當降低對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小微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頻次,切實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規范涉企保證金收費。嚴格執行國家及我省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已取消保證金資金、逾期未返或超額收取保證金資金的清退返還工作。在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領域,穩步推行以保險、保函等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進一步減輕企業資金壓力。(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優化外貿外資企業經營環境
(十一)提高進出口通關效率。嚴格落實國家改革部署,大力推行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通關模式,建立關區屬地與口岸海關聯系配合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貨物由企業提前辦理申報手續,海關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后即辦理貨物查驗、放行手續。大力推行進口貨物“兩步申報”通關模式,企業進行“概要申報”且海關完成風險排查處置后,即允許企業將貨物提離口岸監管場所。大力推行進口貨物“運抵即提”通關試點,關聯運用智能卡口,提高貨物通關效率。大力推行查驗作業全程監控和留痕,允許有條件的地區實行企業自主選擇是否陪同查驗,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大力推行一體化通關聯動監管機制,與重慶、成都、南寧等海關加強執法協作,保障企業生產供應鏈穩定。嚴禁口岸為壓縮通關時間簡單采取單日限流、控制報關等不合理措施。(昆明海關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全面提升“單一窗口”應用率,2020年底前實現主要申報業務應用率達100%。做好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宣傳推廣工作,引導企業通過“單一窗口”申領進出口環節涉及的監管證件,有關部門在后臺分別辦理并實施監管。(省商務廳、昆明海關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支持外貿企業投資經營。2020年底前出臺云南省支持出口商品轉內銷實施方案,加大出口商品轉內銷工作力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積極爭取尚未獲得授權的昭通市、文山州、迪慶州、怒江州獲得市場監管總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授權,實現全省地級及以上城市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全覆蓋。(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降低就業創業門檻
(十四)優化部分行業從業條件。推動取消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并將相關考試培訓內容納入相應等級機動車駕駛證培訓,駕駛員憑培訓結業證書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做好執業獸醫資格報名考試工作、執業獸醫資格備案及鄉村獸醫備案工作。2020年底前制定云南省加快推動勞動者入職體檢結果互認有關措施,進一步減輕求職者負擔。2021年6月底前實現專業技術人才職稱信息跨地區在線核驗,鼓勵州、市間職稱互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積極開展“共享用工”和靈活就業。加快推進云南省專業技術人才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建設,積極做好農民工實名制有關工作,按照企業行業、用工崗位、員工專業進行分類匹配,引導省內有需求的企業開展“共享用工”,著力解決就業難問題。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在保障安全衛生、不損害公共利益等條件下,堅持放管結合,科學合理設定流動攤販經營場所和開放時間,促進靈活就業人員積極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優化失業保險辦理程序。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統一全省失業保險轉移辦理流程,簡化失業保險申領程序,嚴格執行省內失業保險轉移按遷入地標準發放的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優化對新業態的包容審慎監管措施。鼓勵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創新,研究制定在主要行政執法領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建立“容錯”機制,對非主觀故意、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先行告誡說理,指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覺改正,一般不予行政處罰。(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省科技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大力發展互聯網診療服務。在保證醫療安全和質量前提下,鼓勵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和遠程醫療服務,鼓勵達到標準的醫院申請設置互聯網醫院。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納入我省醫保報銷范圍。加快創新型醫療器械和藥品的審評審批并推進臨床應用。(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新業態應用場景推廣。加快布局5G網絡、數據中心、區塊鏈技術云平臺、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物聯網等新基建,拓展農業、工業、交通、城市治理、公共服務、政務服務等領域應用場景。繼續探索“一部手機”在政務服務、社會治理、公共服務、智慧旅游、跨境貿易和金融等領域的深度應用,優化“一部手機”系列品牌。加快云南政務“一朵云”建設,推進政務數據開放共享。(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一步提升涉企服務質量和效率
(二十)推進企業開辦經營便利化。全面推行企業開辦“一窗通”服務平臺,設置“企業開辦”綜合服務窗口,實現企業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線上線下“一表申請、一窗發放”。2020年將全省企業開辦時間壓減至3個工作日以內,2021年壓減至2個工作日以內,2022年達到全國先進水平。放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經營場所限制,全面推行“企業住所承諾制”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提高企業名稱申報登記效率。大力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發票、電子印章運用,加快實現“一證準營、跨地互認通用”。2020年底前完成各類強制登報公告事項清理工作,積極做好予以取消或調整為網上免費公告有關工作。(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稅務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件事一次辦”和“跨省通辦”。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各省(區、市)的銜接,2020年底前實現市場主體登記注冊、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職業資格證書核驗、學歷公證、駕駛證公證等58項事項“跨省通辦”,2021年底前實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就醫結算備案、社保卡申領、戶口遷移等74項事項“跨省通辦”。加快推進“一部手機辦事通”迭代升級,不斷完善服務功能。(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持續提升納稅服務水平。完善電子稅務局功能,深入開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推行全程網上辦稅。拓展“一部手機辦稅費”應用,推廣使用區塊鏈技術電子票據。按照稅務總局統一部署,簡化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申報程序,2020年底前開展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實現主要涉稅服務事項90%網上辦理、納稅基本信息80%共享。強化稅務、海關、人民銀行等部門數據共享,加快出口退稅進度,2020年全省出口退(免)稅正常業務控制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出口退(免)稅正常業務控制在6.5個工作日內辦結。(省稅務局牽頭;昆明海關、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優化動產擔保融資服務。推動動產擔保統一登記工作,整合各類動產登記和權利擔保登記系統,鼓勵引導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生產設備、產品、車輛、船舶、知識產權等動產和權利進行擔保融資。推進“一部手機云企貸”等融資平臺建設,進一步解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云南銀保監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進一步完善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
(二十四)建立健全政策評估制度。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起草或者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要充分利用報紙、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兩微一端”、“一部手機辦事通”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并嚴格按照規定履行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核等有關程序。認真落實營商環境“紅黑榜”制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優化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回應制度,定期開展評價工作,不斷優化各項指標體系,充分發揮營商環境評價的導向性作用。(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加強政企常態化聯系。充分發揮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聯系企業橋梁紐帶作用,建立常態化、規范化的政企溝通機制。認真落實領導干部掛鉤聯系民營企業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對涉企政策的意見。(省政府辦公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加強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行業信用信息平臺建設,按照全省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全面歸集公共信用信息。全面推進事前承諾、信用報告應用。積極開展事中公共信用評價和行業信用評價,加強分級分類結果應用。完善事后聯合懲戒機制,強化市場主體權益保護。加快推進“互聯網+監管+督查”,推動監管與督查互為支撐、相互融合,推進智慧監管、智慧督查。(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加快推進政務服務熱線整合。加強“云南省12345政務熱線”建設,統一受理企業和群眾訴求,認真做好轉辦、督辦工作,及時回應企業和群眾訴求,不斷提高企業和群眾滿意度。(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抓好惠企政策兌現。加快建立全省統一的惠企政策申報系統,統一入口、一鍵申報、后臺分送辦理,逐步實現惠企政策“一口發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詢”服務。省直部門惠企政策在出臺或更新1周內推送至“云南政務服務網”和“一部手機辦事通”平臺,州、市、縣、區惠企政策在出臺或更新1周內推送至政府門戶網站,縣級政府出臺惠企政策時要公布有關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積極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以上措施的貫徹落實,圍繞市場主體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務實管用的改革舉措。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不能“一放了之”,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的要重點監管,守好安全和質量底線。有關落實情況于2020年12月10日前報送省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