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汽車生產行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近期組織的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在載貨汽車、專用車、掛車、乘用車等4個類別的傳統汽車產品監督檢查中,共有24家企業的24個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具體情況如下:
一、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的車型
(一)傳統載貨汽車,共涉及11家企業的11個車型產品,涉及制動系統、側后防護裝置、(OBD)系統故障指示器、標志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二)傳統專用車,共涉及5家企業的5個車型產品,涉及車身反光標識、產品標牌內容、標志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三)傳統掛車,共涉及5家企業的5個車型產品,涉及倉柵結構、制動系統測試部件、標志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四)傳統乘用車,共涉及3家企業的3個車型產品,涉及內后視鏡、座椅頭枕、液壓制動軟管等生產企業名稱與《公告》備案參數不一致,不符合《公告》管理要求。
以上檢查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的車型具體情況見附件。
二、對上述檢查中發現存在生產一致問題的車型,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以及《公告》管理的相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理。企業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督促企業盡快查明產品問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