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 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海關總署 國家林草局
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外來物種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科學院: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進一步加強外來物種入侵防控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農業農村部 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海關總署 國家林草局
2021年1月20日
進一步加強外來物種入侵防控工作方案
外來物種入侵是指對生態系統、棲境、物種帶來威脅或危害的非本地物種,經自然或人為的途徑從境外傳入,影響到我國生態環境,損害農林牧漁業可持續發展和生物多樣性。近年來,我國外來物種入侵防控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仍存在入侵風險大、防控治理難、長效機制不健全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外來物種入侵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底線思維、源頭預防、綜合治理、全民參與的原則,遏增量、清存量,強化制度建設、引種管理、監測預警、防控滅除、科技支撐、責任落實,不斷健全防控體系,進一步提升外來物種入侵綜合防控能力。到2025年,外來入侵物種狀況基本摸清,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基本健全,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大危害入侵物種擴散趨勢和入侵風險得到有效遏制。到2035年,外來物種入侵防控體制機制更加健全,重大危害入侵物種擴散趨勢得到全面遏制,外來物種入侵風險得到全面管控。
二、開展外來入侵物種普查和監測預警
以我國初步掌握的外來入侵物種為基礎,在農田、漁業水域、森林、草原、濕地等各區域,啟動外來入侵物種普查,通過3年左右的時間,摸清我國外來入侵物種的種類數量、分布范圍、危害程度等情況。按照全國統一部署、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扎實開展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經費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規定分別安排。依托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等構建監測預警網絡,在邊境地區及主要入境口岸、糧食主產區、自然保護地等重點區域,以農作物重大病蟲、林草外來有害生物為重點,布設監測站(點),組織開展常態化監測。強化跨境、跨區域外來物種入侵信息跟蹤,建設分級管理的大數據智能分析預警平臺,強化部門間數據共享,規范預警信息管理與發布。(農業農村部牽頭,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國家林草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外來物種引入管理
依法嚴格外來物種引入審批,強化引入后使用管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開展從境外引進農作物和林草種子苗木、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風險分析,規范外來物種引入檢疫審批和入侵風險評估,實行外來物種分級分類管理。加強外來物種引入后使用和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使用和經營單位或個人要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與應急處置措施,防止引入物種逃逸、擴散造成危害。加大對未經批準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行為的打擊力度。(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海關總署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外來入侵物種口岸防控
完善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強化入境貨物、運輸工具、快件、郵件、旅客行李、跨境電商、邊民互市等渠道的檢疫監管,對截獲的外來入侵物種進行嚴格處置。發揮海關反走私綜合治理作用,嚴厲打擊非法引進、攜帶、郵遞、走私外來物種的違法行為,有效堵截外來物種非法入境渠道。加強口岸查驗設施設備配備,提升實驗室檢疫、檢測、鑒定技術水平,提高海關口岸把關能力,筑牢外來入侵物種口岸檢疫防線。(海關總署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農業外來入侵物種治理
加強農田、漁業水域等區域外來入侵物種治理,落實阻截防控措施,堅決守住糧食安全底線。當前重點做好草地貪夜蛾、馬鈴薯甲蟲、蘋果蠹蛾、紅火蟻等重大危害種植業生產外來物種阻截防控,堅持分類施策、治早治小、全力撲殺,在關鍵區域布設阻截帶,集成綠色防控技術模式,建立綜合治理示范區。強化水生外來物種養殖環節監管,推進水葫蘆、福壽螺、鱷雀鱔等水生外來入侵物種綜合治理。加強對危害農業生態環境的紫莖澤蘭、豚草等外來入侵惡性雜草的綜合治理,加強生物防治和生物替代,穩妥開展集中滅除。(農業農村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等區域外來入侵物種治理
結合有關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建設,抓好松材線蟲、美國白蛾、互花米草、薇甘菊等重大林草外來入侵物種治理。實施松材線蟲病防控攻堅行動等重點治理工程,堅持分區分級,推進精準治理。開展少花蒺藜草、黃花刺茄等危害森林草原濕地生態系統的惡性入侵雜草綜合治理。加強自然保護地外來入侵物種綜合治理。推進城鄉綠化區域外來入侵物種治理。依托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等重點區域入侵物種治理。加強江河湖泊及河口外來入侵物種治理。(國家林草局、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科技攻關
優化科技資源布局,加強外來物種入侵防控基礎研究、關鍵技術研發、集成示范應用。在基礎研究方面,加強對外來入侵物種認定標準、擴散規律、危害機理、損失評估等方面的研究。在關鍵技術研發方面,針對口岸查驗、應急撲滅、生物防治和生態修復等關鍵環節,加快研發快速鑒定、高效誘捕、生物天敵等實用技術、產品與設備。在集成示范應用方面,開展綜合防控技術試點示范,建設天敵繁育基地,探索社會化治理,形成可復制、易推廣的綜合治理技術模式和成果。(科技部、中科院、教育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國家林草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完善政策法規
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有關規定,農業農村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外來入侵物種名錄和管理辦法,細化外來物種入侵防控措施。推動修訂完善進出境動植物檢疫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外來物種檢疫監管。修訂農業、林業外來物種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制修訂外來物種風險等級劃分、檢測鑒定、調查監測、綜合防控等技術標準。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海關、林草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將外來物種入侵防控工作納入“十四五”相關規劃,進一步明確防控思路、重點任務和具體舉措。各地可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外來物種入侵防控地方性法規、管理名錄、應急預案、技術標準和政策措施。(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國家林草局、科技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完善防控管理體制
建立外來入侵物種防控部際協調機制,由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國家林草局、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科院等部門組成,農業農村部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其他部門負責同志擔任成員,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部。部際協調機制各成員單位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加強聯合會商,密切配合、統籌協調解決外來物種入侵防控重大問題,協同抓好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工作。建立外來物種入侵防控專家委員會,加強防控工作政策咨詢、技術支撐。落實外來物種入侵治理屬地責任,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經費保障,落實防控要求。探索建立跨行政區域外來入侵物種防控聯動協作機制。(農業農村部牽頭,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國家林草局、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科院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宣傳教育培訓
利用互聯網、移動終端、廣播電視等各種媒介,加強外來物種入侵防控科普宣傳,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結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強化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解讀,普及外來物種入侵防控知識。加強技術培訓,提升基層人員外來物種入侵防控專業能力。將外來物種入侵防控作為大中小學國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探索參與式、實踐式教育,引導提升廣大青少年外來物種入侵防控意識。(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國家林草局、教育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