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中國廣告協會正式發布《網絡直播營銷選品規范》。
這是中國廣告協會繼2020年6月發布國內首份《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后,專門針對網絡直播營銷選品出臺的自律規范,旨在為網絡直播營銷及直播選品、直播銷售和售后服務活動提供指南。
《規范》包括條文和附件《常見行業商家商品資質要求》兩部分,涉及商家、商品資質,質量檢驗把控,商品的直播描述,直播后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權益救濟,主播和機構在選品方面的基本要求和導向等。
直播商家選品規范
主要內容有三大塊
01
核對商家、商品入市資質和市場權利
《規范》要求,主播和機構不得推銷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生產、銷售的商品。
其推銷的商品應符合法律法規對商品質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符合使用性能、宣稱采用標準、允諾等、符合保障人身與財產安全的要求。認真核對商家資質,鼓勵與信用良好的商家合作;認真核對商品資質,鼓勵選擇信譽良好的品牌商品。
主播和機構推銷的商品中涉及商標、專利、認證等證書以及代言人證明等用于確認產品實際情況的其他必要文件資料的,應認真進行核對。涉及他人名義形象的,主播及機構需向權利方索要相關權利證明文件,必要時,予以公示。
02
保證直播銷售商品質量
《規范》要求,主播和機構檢查核對直播選品樣品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包裝、標簽、說明書上的信息。
鼓勵主播和機構對擬選推銷的商品進行試用體驗;采取實地調研、審核商品原材料、考察商品生產流程等方式,加強對商品原產地的審核;在直播銷售前隨機選擇直播商品樣品送具有檢測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檢測,以確保選品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對已經直播銷售的商品,鼓勵主播和機構自行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商品進行抽檢,檢驗商品質量是否合格。
03
直播如何描述商品
售后服務如何處理
《規范》要求,主播和機構應如實描述商品信息,加強對直播間商品服務信息宣傳語合規化的管理,不得對商品信息進行夸大。
直播間推銷的商品或服務存在與事先承諾的商品外觀、型號、材料、質量或品牌不符以及與事先承諾的服務不符等問題,主播和機構應當及時聯系和告知商家,并協助商家積極行使救濟措施,依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主播和機構在與商家合作中,如發現商家涉嫌違反平臺規則的行為,應按照與商家的約定進行處理;如發現商家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立即暫停與商家合作,并通報網絡直播營銷平臺。
《規范》還以附件形式發布了《常見行業商家商品資質要求》,結合了主要直播平臺對商家和商品資質審核的經驗做法,給主播和機構提供可操作性的具體選品指南。因為選品范圍很廣,《資質要求》也將根據需要及時完善和更新。
中國廣告協會會長張國華在發布會上表示,網絡直播營銷近年來對促進消費擴容提質起到了積極作用,在消費領域表現尤為亮眼。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期間,中廣協出臺《規范》,是從選品規范的角度,助推主播和機構的誠信建設,保護消費者權益,服務業態健康發展,服務擴大國內市場,積極參與構建社會共治體系,這也是行業組織義不容辭的責任,體現了行業組織的社會價值。
十多家具有影響力的直播帶貨MCN機構代表參會,同時為積極響應中廣協出臺此規范,并在發布會上共同簽署誠信自律承諾書,公開向社會承諾:支持并遵守中國廣告協會《網絡直播營銷選品規范》不制假售假;如實發布產品信息,不做虛假夸大宣傳;直播中堅持正確價值導向,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內容;確保產品售后有保障,服務過程可追溯。
淘寶、抖音電商、快手、B站、小紅書等頭部平臺企業代表參加發布會,認為出臺選品規范能夠為業務提供風險提示,對相關業務開展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