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知發運函字〔2021〕1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深入開展“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1〕32號)安排,各地組織開展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我局在專利申請質量監控和專項調研中發現,仍有一些代理機構繼續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為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規范專利申請正常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大立案查處力度
我局正組織開展“藍天”行動大會戰,將對一批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數量較大以及涉嫌編造專利的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停止承接新業務直至吊銷執業許可證的處罰,目前已進入處罰前告知階段。各地要根據有關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的通報信息,對我局重點督辦的案件,以及反復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的代理機構依法從速立案查處,從嚴作出處罰;情節嚴重的,可報請我局停止受理其相關代理業務或吊銷專利代理資質。
二、從嚴落實協同治理措施
我局將根據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數量以及相關情節等,確定一批需要協同治理的機構名單,并轉給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機構名單另行轉發)。各地要在各類激勵獎勵政策和項目支持、機構和個人評優評先評獎、各類活動參加單位篩查、有關專家和人才推薦等方面實施嚴格的協同限制措施。同時,各地要指導當地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示范企業慎選、優選專利代理機構。
三、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機構相關行為
我局將持續加強大數據篩查、監控,鎖定無資質機構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線索,并及時轉交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查處。各地要加大打擊力度,對擅自開展專利代理業務行為要從嚴從快查處,其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應視為從重情節,予以從重處罰。
四、加強人均專利代理量明顯過高代理機構的重點監管
我局前期已向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轉送人均代理量明顯過高的機構名單,請各地按照要求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在“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中進行現場檢查、重點檢查,提高檢查頻次,發現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出租出借專利代理資質等行為的,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我局將持續關注人均代理量明顯過高以及代理量增速明顯異常的代理機構,適時轉交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予以重點監管。
五、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
各地專利代理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加強對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的自律懲戒,組織開展本地“弘正氣、提質量”倡議活動,配合建立行業志愿監督機制,強化專項業務培訓和政策宣傳,引導本地專利代理機構和廣大專利代理師自覺抵制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
六、加強代理監管工作考核
我局已將打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和代理監管工作情況納入本年度地方知識產權保護考核內容,并將對各地辦理的我局轉辦、督辦案件進度、質量等情況進行評價賦分,同時,將抽調專業人員赴相關地方對重點案件進行現場督辦。各地要進一步提高重視程度,加強代理監管力量配備,充分履行監管職責,全面加強代理監管工作,堅決遏制代理機構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促進代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請各地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將落實本通知要求以及本年度“藍天”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一并報送我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