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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網絡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網安函〔20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電信、網信、水利、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廣電、能源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銀保監局,各證監局,各地區鐵路監管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及其監管局,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加強網絡安全先進技術應用引導,推動網絡安全產業高質量發展,現決定開展網絡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范內容
適應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發展新形勢,以新型基礎設施安全、數字化應用場景安全、安全基礎能力提升為主線,面向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應急管理、金融、醫療、廣播電視等重要行業領域網絡安全保障需求,從云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大數據安全、車聯網安全、物聯網安全、智慧城市安全、網絡安全共性技術、網絡安全創新服務、網絡安全“高精尖”技術創新平臺9個重點方向(附件1),遴選一批技術先進、應用成效顯著的試點示范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主要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應急管理、金融、醫療、廣播電視等行業和領域的企事業單位,以及為其提供網絡安全技術、產品和服務的企事業單位等組成聯合體申報(牽頭單位1家,聯合單位不超過2家)。網絡安全“高精尖”技術創新平臺方向主要面向技術創新或試點示范區運營、管理機構。申報主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二)申報項目。主要包括支撐本單位自身網絡安全工作或為用戶提供安全服務的網絡安全技術平臺或系統,具備創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可推廣性等特點。網絡安全“高精尖”技術創新平臺方向主要包括地市級及以上各類技術創新或試點示范區,具備區域優勢明顯、產業基礎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創新要素聚集等特點。
(三)每個申報主體可最多牽頭或參與申報2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僅可選擇1個試點方向。
(四)已入選國家級或十二個部門有關試點示范項目、已獲得國家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可重復申報,未建及在建項目不可申報。
三、工作流程
(一)申報。申報聯合體的牽頭單位向項目所在地省級有關部門提交網絡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范申報書(附件2)。牽頭單位為國家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直接管理的機構,可向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申報。申報項目不可通過多途徑同時申報,否則取消項目資格。
(二)初審和推薦。各省級有關部門組織對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網絡安全技術應用試點示范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并按推薦項目的優先順序填寫推薦項目匯總表(附件3),于2022年2月28日前將推薦項目匯總表(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及企業申報書(紙質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光盤)提交國家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各主管監管部門匯總本行業本領域推薦項目材料,于2022年3月15日前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各省級有關部門推薦的項目總數原則上不超過5個,其中網絡安全“高精尖”技術創新平臺不超過2個。
(三)遴選。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遴選評審,并對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范。試點示范期為2年。
(四)推廣。建立部門間工作機制,加強對入選項目的支持、指導和監督,綜合運用政策、標準、項目配套等資源,促進入選項目推廣應用,擴大示范帶動效應。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趙泰010-62305321 趙爽010-6602277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花園北路52號(10019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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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國家鐵路局綜合司
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