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2年第11號(關于防止泰國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2022年1月14日,泰國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緊急報告,該國曼谷直轄市(Bangkok Metropolis)1個村莊發生1起非洲豬瘟,涉及的3頭寵物豬全部發病、死亡。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泰國輸入豬、野豬及其產品。
二、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泰國的豬、野豬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自泰國進境船舶、航空器、鐵路列車和汽車等運輸工具上卸下的動植物性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除害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四、對邊防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泰國的豬、野豬及其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六、各級海關、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