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隨意發放信用卡,授信額度沒有限制……以后可行不通了。
2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通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華林路支行因“信用卡授信管理不盡職”,各被罰50萬元,3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警告處罰。
處罰緣由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防范信用卡風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信用卡發卡機構應嚴格審核申請人的資料,加強風險控制與管理,做好對持卡人的安全用卡宣傳教育。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發卡銀行應當對信用卡申請人開展資信調查,充分核實并完整記錄申請人有效身份、財務狀況、消費和信貸記錄等信息,并確認申請人擁有固定工作、穩定的收入來源或可靠的還款保障。
依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情形的,可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針對銀行信用卡業務投訴頻發侵害消費者權益嚴重亂象,監管部門出手規范。2021年12月16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征求意見稿中強調強化治理信用卡過度授信,督促轉變信用卡粗放發展模式。
《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強化治理信用卡過度授信。要求銀行合理設置單一客戶信用卡總授信額度上限。在授信審批和調整授信額度時,應當扣減客戶累計已獲其他機構信用卡授信額度,防范跨行不合理疊加授信。
督促轉變信用卡粗放發展模式。要求銀行不得以發卡量、客戶數量等作為單一或主要考核指標,長期睡眠信用卡比率不得超過20%,整改后仍超出該比例的銀行不得新增發卡。未來銀保監會還將動態調降長期睡眠信用卡比例限制標準,不斷督促行業將睡眠卡比例降至更低水平。
鏈接·已有多家銀行被處罰
2月11日,上海銀保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南洋商業銀行(中國)因4項違法違規行為被上海銀保監局責令改正并罰款185萬元,其中一項違法事實就是“該行信用卡授信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1月12日,銀保監會官網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因七項違規被罰款人民幣195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集中在信用卡方面,涉及信用卡申請人資信調查流于形式、信用卡審批不審慎、信用卡異常交易監測不到位、信用卡發卡操作不規范等問題。
2021年12月底,中國銀保監會官網更新處罰公告,中國農業銀行萍鄉分行因未按規定報送案件信息、信用卡業務違規,被處罰款60萬元,相關責任人也受到了相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