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日前,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388 證券簡稱:龍凈環保)和安徽華塑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935 證券簡稱:華塑股份)分別發布公告稱收到了行政處罰書。
涉閃爆事故 兩上市公司均被罰82萬元
龍凈環保公告顯示,2021年4月7日,福建龍凈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龍凈)在對受托維護的安徽華塑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之供熱機組環保運行系統進行作業時發生事故。
滁州市應急管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滁應急罰[2022]2-8 號)披露,滁州市定遠縣爐橋鎮華塑股份自備熱電廠2021年4月7日發生一起閃爆事故。經調查認定,上海龍凈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之規定,滁州市應急管理局決定給予上海龍凈處人民幣8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華塑股份公告顯示,2021年4月7日9時47分許,上海龍凈環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徽華塑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廠脫硫制漿罐頂進行焊接堵漏作業時發生一起閃爆事故。事故發生后,華塑股份立即啟動事故處置應急響應,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工作。
近期,華塑股份收到安徽省滁州市應急管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滁應急罰〔2022〕2-16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本次事故該公司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該公司自備電廠安全管理不到位,對電石渣脫硫工藝和裝置的危險性及安全技術特性了解掌握不夠,危險因素辨識存在疏漏,該公司動火作業安全管理不到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決定給予處人民幣8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龍凈環保此前被兩地應急管理局處罰
華塑股份曾因違反反壟斷法被罰2200多萬元
據了解,龍凈環保2020年和今年3月曾被應急管部門處罰。2020年12月,龍凈環保被淮北市應急管理局罰款9.5萬元。處罰事由:施工現場氧氣及乙炔瓶捆扎到吊車支撐腿上,吊車停用時支撐腿未收回;沒有日常隱患排查制度和臺賬。
2022年3月,龍凈環保被青島西海岸新區應急管理局罰款2萬元。據悉,2022年2月25日,該局執法人員對龍凈環保司青鋼項目部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未如實記錄米學寧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未如實記錄張平輝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華塑股份則因違反反壟斷法在2017年9月被罰2200多萬元。據企查查,該公司因“與具有競爭關系經營者達成價格壟斷協議,達成并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壟斷協議”被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罰款20226600元并責令華塑股份立即停止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