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大中小學教材建設的總體要求,全面落實教材編寫、審核、出版、印制發行、選用使用等各方面主體責任,切實提高教材建設水平,近日,教育部、國家新聞出版署、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教材工作責任追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針對大中小學教材編寫、審核、出版、印制發行、選用使用等各環節存在的主要責任問題,明確追責情形和處理方式,實行全覆蓋、全鏈條、規范化責任管理。《指導意見》共包括六方面內容:一是強化責任意識,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學校樹牢責任意識,將教材工作責任壓實到單位、落實到人。二是把握基本原則,提出教材工作責任追究要堅持依法依規、全面覆蓋、客觀公正、懲建結合的基本原則。三是明確追責情形,細化大中小學教材編寫(修訂)、審核、出版、印制發行、選用使用及發布涉教材信息等方面的追責情形。四是嚴肅追究問責,明確教材工作責任承擔主體和追責處理方式,強調建立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五是規范追責程序,明確教材工作責任追究要按照受理、核實、處理的基本程序進行。六是提出數字教材和作為教材使用的講義、教案、教參,以及民族語言文字教材翻譯、編譯等工作責任追究,參照《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指導意見》印發后,教育部等部門將指導各地區各單位細化教材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健全責任落實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為高質量教材體系建設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