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42號(關于快速辦理案件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對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的監管,提高海關行政執法效率,優化行政執法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辦理行政處罰案件程序規定》(海關總署令第250號)第一百零三條第八項規定,現就海關行政處罰案件快速辦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對違反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利用本人離島免稅購物額度為他人購買免稅商品,偷逃應納稅款的走私行為案件,如果事實清楚,當事人書面申請、自愿認錯認罰且有其他證據佐證,同時查獲的走私貨物、物品價值在人民幣5萬元以下的,海關可通過簡化取證、審核、審批等環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辦理行政處罰案件程序規定》(海關總署令第250號)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快速辦理案件。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