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近日,北京銀保監局公布兩張罰單,處罰對象為中國工商銀行旗下兩家支行。
北京銀保監局公布的處罰信息(京銀保監罰決字〔2022〕17-18號)顯示,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海淀支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懷柔支行因個人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均被北京銀保監局罰款40萬元。
據悉,審慎經營規則包括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損失準備金、風險集中、關聯交易、資產流動性等內容。銀行機構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質量新聞網查看相關資料發現,中國工商銀行此前多次被處罰。
例如,2020年12月25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中國工商銀行開出5470萬元罰單,其違法事實多達二十三項,涉及:一、未按規定將案件風險事件確認為案件并報送案件信息確認報告;二、關鍵崗位未進行實質性輪崗;三、法人賬戶日間透支業務存在資金用途管理的風險漏洞;四、為同業投資業務提供隱性擔保;五、理財產品通過申購/贖回凈值型理財產品調節收益;六、非標準化債權資產限額測算不準確;七、理財資金通過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優先級的方式變相放大劣后級受益人的杠桿比例;八、部分重點領域業務未向監管部門真實反映;九、為違規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提供融資;十、理財資金違規用于繳納或置換土地款;十一、通過轉讓分級互投實現不良資產虛假出表;十二、理財資金投資本行不良資產或不良資產收益權;十三、面向一般個人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投資權益性資產;十四、理財資金投資他行信貸資產收益權或非標資產收益權;十五、全權委托業務不規范;十六、用其他資金支付結構性存款收益;十七、自營貸款承接本行理財融資、貸款用途管理不盡職;十八、理財資金承接本行自營貸款;十九、封閉式理財產品相互交易調節收益;二十、滾動發行產品承接風險資產,且按原價交易調節收益;二十一、高凈值客戶認定不審慎;二十二、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到位;二十三、部分理財產品在全國銀行業理財信息登記系統中未登記或超時限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