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以下簡稱:恒豐銀行寧波分行)被罰款62萬元。同時,多名相關責任人也被處罰。
兩項違法行為被罰62萬元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恒豐銀行寧波分行存在以下違法行為:違反信用信息報送、查詢相關管理規定;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對該分行罰款62萬元。
時任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行長助理曲曉文對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對其罰款3萬元。
時任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法律合規部副總經理江公亞對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對其罰款3萬元。
時任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象山支行客戶經理林增增對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信用信息查詢相關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對其罰款0.4萬元。
時任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客戶經理劉強對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信用信息查詢相關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對其罰款0.4萬元。
近年來多次被行政處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查詢發現,恒豐銀行寧波分行近年來多次因違法違規被處罰。
2021年5月,該分行因“虛增存貸款,信貸資金流入限制性領域,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資產質量反映不真實”被寧波銀保監局罰款160萬元并責令該分行對相關直接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2019年3月,該分行因“未經同意查詢企業的信貸信息”被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罰款5萬元。因“貸款三查不盡職、貸款資金回流被挪作他用”被寧波銀保監局罰款20萬元。
2017年4月,該分行因“存貸掛鉤;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貼現業務;違規為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提供擔保”被罰款90萬元。
此外,2014年,該分行被罰款50萬元,違法行為類型為“不誠信應對監管檢查以及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業務”。
第三方信息顯示,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成立于2012年3月,負責人為莫驁。經營范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業務;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