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通報,今年已有75個國家報告了超過16000例猴痘病例,WHO已宣布猴痘疫情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防止猴痘疫情傳入我國,保護出入境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公告如下:
一、來自猴痘疫情發生國家的人員,如接觸過猴痘病例或出現發熱、頭痛、肌肉酸痛、背痛、淋巴結腫、面部和身體大范圍皮疹等癥狀,入境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海關衛生檢疫人員將按規定程序采取醫學措施并開展采樣檢測。
二、來自猴痘疫情發生國家且有染疫或染疫嫌疑的交通運輸工具的承運人以及集裝箱、貨物的貨主等責任人,應按規定程序實施衛生處理。
三、海關將依據疫情進展,實時動態調整口岸防控措施。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個月。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