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江蘇省興化市委、市政府專題召開全市優化營商環境暨作風效能大提升專項行動推進會。市委書記方捷在會上要求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全面打響優化營商環境攻堅戰,全力打造“有求必應、無事不擾舒心暢快、廉潔高效”的一流營商環境,用最好的成效贏得群眾信賴,重拾企業信心。
會上,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常軍通報了損害營商環境有關案件的查處情況;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夏愛東部署了優化營商環境作風效能大提升專項行動;市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大垛鎮作了表態發言。
近年來,興化市始終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事關全局長遠的大事來做,堅持用戶思維,注重客戶體驗,制定實施《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大力推進“1230”改革,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暢通重大項目綠色審批通道,全力打造“興舒暢”營商環境品牌。始終圍繞企業發展的痛點、難點、堵點,精準開展“暖企行動”,堅決落實中央、省市各類紓困解難政策,出臺“工業企業紓困15條”“服務業行業渡過難關21條”,常態化舉辦企業家座談會、企業走訪、早茶峰會,跟蹤落實企業訴求,切實幫助市場主體增信心、穩預期、解難題。始終聚焦群眾最反感、市場主體最困擾、制約發展最突出的問題,扎實推進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突出問題“清風行動”,積極開展“幸福興化·興好有你”作風效能大提升專項行動,動真碰硬整治“中梗阻”“庸懶散”,從嚴查處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逐利執法等違法行為,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方捷強調,要圍繞效率更高,進一步優化政務環境。要把提高辦事效率作為首要任務,既要做到門好進、臉好看,更要做到事能辦、能快辦,讓企業切實感受到政府辦事的速度和服務的溫度。要優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限,積極推行容缺預審、分類審批、“多圖聯審、多評合一”等模式,最大限度提高審批效率。要強化部門協同,打破信息孤島,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告知、書面告知等制度,加快推進部門、層級之間數據的互聯互通和無縫銜接。要深化涉企服務,堅持“包辦墻外事、幫辦墻內事”的原則,為每個簽約項目提供全面及時的要素保障,為每個重大項目提供個性化服務,真正做企業最需要做的事,做企業做不了的事,讓企業辦事不再“靠關系”“找熟人”“給好處”。
方捷要求,要圍繞成本更低,進一步優化市場環境。要降低制度成本、交易成本,持續清理違規收費、隱性收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堅決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做到能不收的費用都不收、需要收的費用按下限收,真正讓企業輕裝上陣。要加強中介機構行業自律,把服務優起來,把效率提起來,把能力強起來,把收費降下來,同時要理直氣壯加強監管,放寬市場準入,做到優勝劣汰、動態管理。要強化政策落實、精準滴灌,對已經出臺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全面梳理、去繁就簡、系統整合,定期上門推送、定向投放、幫助申報,讓企業看得明白、用得方便,不斷擴大政策宣傳覆蓋面和政策服務受惠面。
方捷強調,要圍繞預期更穩,進一步優化法治環境。要堅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管理,加快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持續鞏固“進駐式”法治督察經驗做法,常態化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檢查,確保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要維護市場秩序,嚴管重罰制售假冒偽劣以及無視環保政策依然偷排偷放等違法現象,嚴厲打擊欺行霸市、強攬工程、阻工擾企等犯罪行為,強化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嚴格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要重視政府誠信,堅決防止政策朝令夕改、承諾反復無常、新官不理舊賬,嚴守契約精神,真正用政府的絕對信用增強企業投資信心,保護企業投資激情。
方捷指出,優化營商環境,歸根結底就是要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用好,服務好人民、服務好發展。要以敬畏心行使權力,保持清醒的權力觀,始終牢記權力姓公、公權公用的基本屬性,時刻牢記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泰州十條禁令,始終謹慎用權、依法用權,不斷弘揚新時代板橋清風,爭當新征程白袍干部。要以好制度管住權力,對制度建設進行全面審視,該放的權力要放到位,在手的權力要梳理清楚,全面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尋租的空間。要以大監督制約權力,各單位部門要履行好被監督義務,自覺養成在監督的環境下工作的習慣;紀委監委要建立專項整治問題線索快速核查機制,對損害企業利益、破壞營商環境的問題要優先受理、提級辦理,堅決查處、絕不姑息。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肩負起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要扛起第一責任人職責,把功夫下在平時,對本單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醒批評、抓早抓小,防止隱形變異、拖大拖炸。
市委副書記、市長殷俊主持會議。就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殷俊要求,要迅速傳達會議精神,反省自身,舉一反三,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專項行動上來。要落實專項行動,提升行政效能,以實際行動最大限度提高政務服務的便利度和滿意度。要嚴格督查,嚴肅問責,嚴守底線,對發現的違法違紀違規問題,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市四套班子全體負責人;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鄉鎮長(辦事處主任),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市級機關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相關職能科室科長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