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推動下,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壓實行業監管責任,聯合開展遏制“天價”月餅、整治過度包裝等行動,以監督監管聯動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推動社會風氣持續好轉。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發改委紀檢監察組加強與國家發改委有關司局的溝通,聽取遏制“天價”月餅有關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該紀檢監察組還派員參加相關司局會同有關部門召開的工作調度會,及時掌握工作推進情況,加強督促提醒。
“我們制定了關于對國家發改委遏制‘天價’月餅工作的具體監督方案,建立定期工作調度機制,明確專人跟進,督促業務司局在發改系統提早部署、細化措施、明確要求,層層抓好落實。”駐國家發改委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介紹。
8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出《關于集中整治商品過度包裝、“天價”月餅和蟹卡蟹券等問題的通知》,決定用2個月時間,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截至8月31日,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出動執法人員,檢查經營者15萬戶次,圍繞價格問題檢查酒店、商超等市場主體3萬余家。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市場監管總局紀檢監察組明確“室組局地”監督監管聯動和督促駐在單位緊盯“節日腐敗”等9項具體任務,推動總局有關司局牽頭制定專門工作方案,涉及專項監管執法、違法案件曝光等五個方面19條具體措施。
“我們安排專人負責搜集相關問題線索,及時轉發和了解辦理情況,目前已向業務司局提供線索16件。相關司局建立了線索處置臺賬,匯總自行搜集和各方面提供的線索,及時向各地轉辦,已辦結9件。”駐市場監管總局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據了解,集中整治以來,山東、江蘇、浙江、四川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糾正一批月餅搭售、混合銷售其他商品,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國家標準等行為。例如,江蘇某公司南京中山路分公司將盒裝月餅與糕點、餅干、堅果類商品混合銷售;重慶某食品廠成都聯合分廠生產銷售某型號的月餅,包裝成本占銷售價31%,不符合“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15%”規定要求。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商務部紀檢監察組立足職能職責,協調組織商務部4個業務司局參加遏制“天價”月餅專題調研、座談交流等,共同研究政策措施。
“我們推動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督促指導重點電商平臺完善月餅銷售相關交易規則,加強平臺治理和商戶入駐審核,做好月餅銷售日常監測和信息保存,配合監管部門核驗。”駐商務部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