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98號(關于進口老撾土茯苓和雞血藤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農業與林業部關于老撾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老撾土茯苓和雞血藤進口: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三)《進出境中藥材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農業與林業部關于老撾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
二、允許進境商品名稱
本公告中的土茯苓,是指在老撾種植和加工的中藥材用百合目菝葜科菝葜屬光葉菝葜(學名:Smilax glabra Roxb.,Liliales:Smilacaceae)的干燥根莖或根莖切片。雞血藤,是指在老撾種植和加工的中藥材用豆目豆科密花豆屬密花豆(學名:Spatholobus suberectus Dunn,Fabales: Fabaceae)的干燥藤莖或藤莖切片。
三、企業注冊
向中國出口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的種植和生產加工企業,應在老撾官方的監督之下,符合中國和老撾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的生產、加工、存放企業應由老撾農業與林業部(以下簡稱“老方”)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簡稱“中方”)推薦,中方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注冊登記。企業未經中方注冊的,產品不得進口到中國。
四、關注的有害生物
老撾輸華土茯苓不得帶有下列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1. 菟絲子(屬)Cuscuta spp.
2. 薇甘菊Mikania micrantha Kunth
老撾輸華雞血藤不得帶有下列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1. 雙鉤異翅長蠹Heterobostrychus aequalis
2. 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
3. 菟絲子(屬)Cuscuta spp.
4. 薇甘菊Mikania micrantha Kunth
老撾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不得帶有活蟲、雜草種子、土壤以及植物殘體和砂礫等雜質。
五、產品生產和出口要求
(一)生產、存儲及運輸。
1. 在老方監督與指導下,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種植基地、加工和包裝廠應采取控制病蟲害的系統管理綜合措施,包括疫情監測、綜合防控及產后處理等,保存相關記錄。企業的有害生物監測與防治應在技術人員指導下完成。該技術人員須通過老方授權培訓機構的培訓。
2. 老方應在土茯苓和雞血藤產區對農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質進行安全性監控,并將監控情況提供給中方。
3. 一旦發現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老方應立即暫停該企業產品出口,并將該情況通報中方。老方應敦促企業整改,企業整改合格并經中方確認后方可恢復其產品對華出口。
4. 所有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必須采用烘干方式干燥,不得采用晾曬方式干燥。
5. 每一批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須實施熏蒸處理,熏蒸指標如下:
磷化氫熏蒸
最低溫度 (℃) | 劑量 (g/m3) | 最低熏蒸時間 (d) |
10 | 3 | 10 |
20 | 3 | 7 |
6. 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應用符合國際衛生標準的全新材料包裝。包裝上應有明顯的“本產品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文字樣,并用中文注明以下內容:商品名和學名、規格、生產日期(年/月/日)、批號、保存條件、生產方式、生產地址、生產企業名稱及注冊號。
7. 以預包裝形式輸華的土茯苓和雞血藤,預包裝的中文標簽應符合中國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要求。
8. 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從包裝、貯存到運輸的全過程,均應符合中國和老撾的相關衛生要求,防止受到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裝運前,運輸工具要進行徹底的檢查和消毒、殺蟲,防止有害生物混入。
(二)離境前檢疫和證書要求。
老方須對每一批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實施檢疫并出具一份植物檢疫證書,并注明熏蒸溫度、時間和藥劑濃度。植物檢疫證書用中文和英文打印(填寫證書內容時英文必填)。證書樣本須向中方備案并經中方認可。如證書樣本的內容和格式有變更,老方應至少在生效前一個月向中方備案。
六、進境檢驗檢疫
(一)證書核查。
1.核查是否附有《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2.核查是否來自注冊登記企業;
3.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真實有效。
(二)貨物檢查。
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結合本要求第四條、第五條,對進境土茯苓和雞血藤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進境。
七、不符合情況處理
對于不符合中方要求的產品,中方可依法對相關的產品實施退回、銷毀或其他處理,并根據中方規定,對發生嚴重問題或多次發生不合格問題的生產企業,采取加嚴監管或禁止進口措施。
雙方應建立高效的信息通報機制,合作調查并處理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相關整改和預防措施,保障輸華土茯苓和雞血藤持續符合中方要求。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