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
國辦函〔2022〕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自2021年7月起,河北、浙江、湖北三省開展了為期一年的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試點。試點期間,三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河北、浙江、湖北省開展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試點的復函》(國辦函〔2021〕68號)有關要求,制定行政備案管理辦法,全面梳理、分類規范行政備案事項,大力推進行政備案網上可辦、“一網通辦”,有效提升了行政備案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對消除市場準入隱性壁壘、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等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經國務院同意,現將三省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試點經驗印發給你們,請結合自身實際學習借鑒。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行政備案規范管理工作,加強行政備案規范化、法治化建設。嚴格設定要求,對行政備案事項,不得規定經行政機關審查同意,企業和群眾方可從事相關特定活動;能夠通過政府內部信息共享、涉企電子證照庫等渠道獲取有關信息的,一般不得設定行政備案。要細化優化行政備案實施規范,制定并公布辦事指南,對違規增加辦理環節或者備案材料、超時限辦理備案、無正當理由不予備案等問題,要及時整改。要建立和完善協同機制,鼓勵將行政備案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統一管理,加強相關信息共享共用,更大力度推進行政備案易辦快辦。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堅決糾正以備案之名行許可之實。要充分運用備案信息提升政府監管效能和政務服務水平,不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為市場主體發展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
附件:1.河北省堅持問題導向 強化分類管理 大力推動行政備案規范運行
2.浙江省堅持精細管理 強化數字賦能 全力推進行政備案規范管理
3.湖北省堅持標準指引 強化利企便民 推動行政備案規范管理走深走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11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河北省堅持問題導向 強化分類管理 大力推動行政備案規范運行
河北省針對行政備案概念不明晰、設定不嚴格、管理不規范、實施不透明等難題,大力推動行政備案標準統一、運行規范、智能便捷,為進一步在全國范圍推進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提供了有益經驗。
一、編制行政備案事項清單,實施分類管理
(一)全面摸底梳理,清理規范事項。深入研究行政備案與行政許可的區別,明確行政備案的基本概念、依據標準、事項范圍、辦理程序等內容,在此基礎上對正在實施的行政備案進行全面摸底,確保事項梳理無遺漏。組織有關部門對設定依據不充分以及此前未納入行政備案管理的事項進行清理規范,其中,將98項設定依據不充分的事項,予以清理取消;將17項原列為其他權力類別的事項,調整規范為行政備案事項;將25項正在實施但未納入權責清單的事項,經過嚴格甄別把關后納入行政備案事項清單。
(二)細化備案分類,編制備案清單。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河北省行政備案事項目錄》(共計351項),將保留實施的行政備案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明確清單之外不得違規實施行政備案。根據行政備案運行實際,對行政備案事項進行分類,共確定告知類備案事項282項、確認類備案事項41項、審查類備案事項28項。對行政機關僅進行形式審查的事后告知類備案,實行即來即備;對行政機關采用公告、認定或者出具備案決定、備案號等方式,對申請人某種資格進行確定的確認類備案,簡化確認程序,壓減備案用時。
二、健全制度保障體系,推動行政備案規范便捷
(一)制定管理辦法,規范備案運行。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河北省行政備案管理辦法》,內容包含行政備案概念界定、設定依據、設定標準、辦理程序、監督管理等方面,為規范行政備案運行提供了制度保障。辦法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情形外,行政備案事項應當全部納入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臺統一管理;對可以通過行政處罰、日常監督、信息共享等舉措進行管理的事項,原則上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備案材料;行政備案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除特殊規定外,行政備案實施機關在備案前不得限制申請人從事特定活動;在備案實施過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二)開發管理系統,強化技術支撐。開發運行行政備案事項管理系統,優化完善事項審核、數據質檢、統計分析、綜合管理等功能。充分應用行政備案事項要素標準化成果,將相關要素信息全部納入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臺。同時,加強審批、備案、監管等不同管理手段的智能化銜接運用,推動實現網上可辦、“一網通辦”。結合電子證照、電子檔案全面應用,對可以通過數據共享獲得備案信息的事項免于提交備案材料,探索推行自動備案、智能備案,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和群眾辦事跑動次數。
三、加強工作創新,提升行政備案管理水平
(一)探索制定行政備案地方標準。組建專門團隊,起草《行政備案要素通用要求》地方標準制定計劃,并將該標準列入2022年度河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探索對行政備案事項名稱、行使層級、實施部門、備案類型、備案條件、備案材料等18項具體要素建立地方標準,在全省范圍推廣應用,進一步規范行政備案運行。
(二)專門設置行政備案權力類別。加強行政備案事項清單與權責清單的有效銜接、有機統一,在全省政府部門權責清單中,將行政備案增設為一類獨立的權力類別,將原分散在行政確認、行政裁決、其他類等權力類別中的行政備案事項剝離,匯集后單獨納入權責清單體系,實現與權責清單事項數據同源、統一公布,進一步強化行政備案事項清單的規范性、權威性。
附件2
浙江省堅持精細管理 強化數字賦能 全力推進行政備案規范管理
浙江省將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列入全面深化改革年度考核,組建由省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牽頭、多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專班,建立“問題全面收集+每周例會討論+跟蹤督促催辦”的工作機制,全力推進試點各項工作。
一、堅持依法編制,務求全面精準
一是厘清基本概念。明確行政備案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報送其從事特定活動的相關材料,行政機關接收報送材料備查并作為監管參考依據的行為。二是系統梳理事項。組織71個省級單位建立省市縣三級會審制度,對系統條線全量事項進行梳理細化:對沒有合法依據的事項,原則上予以取消;對以備案之名行許可之實的,堅決清理糾正;對可通過信息共享、事中事后監管等措施進行管理的事項,原則上不再要求備案。按照上述要求共清理96項備案事項。對雖有合法依據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事項,提出修法建議26條。三是編制事項清單。經過合法性審核、工作專班審核補正、公開征求意見、專家專題論證、與《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比對等程序,“三上三下”反復溝通核校,編制形成《浙江省行政備案事項清單(2022年試行)》,包含339項事項。
二、堅持科學管理,務求規范嚴謹
一是完善事項基本要素。組織省市主管部門細化行政備案事項顆粒度,按照辦事情形拆分主項,共形成子項541項。逐個事項分析論證,梳理行政備案事項設定和實施依據。規范事項主項和子項名稱,按照通俗易懂、清晰明了的原則,調整事項名稱69個。二是規范備案指南和流程。按照標準化要求,組織省級主管部門逐項制定完善辦事指南,統一行政備案事項主項和子項名稱、適用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時限、申報表單、示范文本等實施要素;組織行政備案實施機關補充具體的辦理時間、辦理地點、咨詢電話等服務性信息。同時,按照“填報→提交→接收(形式審查)→補正(形式審查)→完成備案”的流程要求,規范簡化辦事環節,并及時向社會公布。三是規范清單外事項名稱。按照清單之外無備案事項的原則,對含有“備案”、“報備”等字樣的74項非行政備案事項名稱進行調整規范。
三、堅持有序推進,務求落地見效
一是穩妥做好改革過渡期準備。要求行政備案事項統一進駐全省各地政務服務中心辦理,設置合理的線上線下辦事過渡期,穩步迭代升級政務服務大廳、業務辦理系統,及時完成業務流程配置,確保市場主體對事項前后變化無感、辦理體驗更優。二是健全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定期開展行政備案評估清理,根據設定依據的立改廢釋、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等情況,及時對行政備案事項、實施要素及辦事指南等進行動態更新,確保清單的時效性、準確性。三是加強備案監管協同。組織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逐項確定行政備案監管主體,明確監管要求,強化重點領域監管舉措,堅決杜絕以備案代替監管、不備案就不監管等問題。
四、堅持數字賦能,務求便捷高效
一是推進“網上辦”、“掌上辦”。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上建立行政備案事項管理系統,將清單內事項納入系統管理,推動全部行政備案事項網上可辦。二是推進即辦、智能辦。優化改造業務辦理系統,推動行政備案信息歸集、共享、運用,217項事項實現即辦;16項企業和群眾高頻辦理的事項推行智能備案,做到申報零材料、填報零字段、核對零人工、回執零上門、存檔零紙質,實現行政備案“智能秒辦”、“無感智辦”。三是推進智慧監管。將行政備案事項納入省“互聯網+監管”平臺、“大綜合一體化”執法監管數字應用,加強行政備案與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聯合懲戒等數據共享、協同聯動,有力提升政府監管效能。
附件3
湖北省堅持標準指引 強化利企便民 推動行政備案規范管理走深走實
湖北省政務服務管理部門牽頭成立工作專班,邀請行政法學、標準化等領域專家和政務服務一線人員組成業務咨詢組,先后12次組織試點地區和部門召開業務培訓會、工作推進會,統一政策口徑,明確業務規范,推動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一、深入調研摸底,編制行政備案事項清單
一是全面梳理摸底。工作專班全面細致梳理相關設定依據,形成包含1256項行政備案事項的基礎清單。二是逐項對接確認。在基礎清單的基礎上逐部門上門對接,對國家層面設定的行政備案事項逐項確認,對省、市級層面設定的行政備案事項經過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論證后,清理取消部分事項。三是集中審核把關。組織相關省級部門和市州召開全省行政備案事項集中審核會,對沒有合法依據的112項事項全部予以取消;對可以通過日常監督、信息共享等實現管理目的的42項事項不再實施備案管理;對屬于上下級或者同級行政機關之間備案的289項事項,作為政府內部管理事項,不再要求企業和群眾辦理。最終確定全省行政備案事項400項。
二、加強建章立制,嚴格規范行政備案實施
一是理清基本概念。出臺行政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行政備案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報送或者申請的相關材料,經審核予以存檔備查的行為,并將行政備案分為信息收集型和條件/標準審查型兩種類型,分別明確不同的設定依據和管理規范。二是明確設定和改革要求。擬設定行政備案的,制定機關應當在有關起草說明中進行論證說明,并定期評估清理,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改或者廢止。三是強化清單管理。明確全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實行行政備案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動態調整行政備案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不得違規實施行政備案。
三、制定標準規范,推進行政備案標準化辦理
研究制定《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標準化導則》、《行政備案事項編碼規則》、《行政備案事項辦事指南編寫規范》,對行政備案規范管理的總體原則、范圍界定、責任與權限、流程管理、信息管理、檔案管理、監督與評價等提出明確要求;確定行政備案事項基本目錄編碼規則、實施清單編碼規則、業務辦理項編碼規則和事項編碼維護的原則和方法;細化對設定依據、申請材料、辦理渠道、承諾辦理時限等61項實施要素的具體要求。在此基礎上,組織主管部門逐項明確行政備案實施要素并匯總公布,大幅提高行政備案標準化水平,著力推進同要素管理、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四、強化利企便民,提升行政備案便利化水平
一是大力推進“一網通辦”。將行政備案事項納入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統一管理,實行一張清單告知、一張表單申報、一個標準受理、一個平臺流轉,目前已實現329項行政備案事項網上可辦。二是有序推進異地可辦。推進高頻事項跨域通辦,滿足企業和群眾異地辦事需求,已實現41項行政備案事項在武漢、襄陽和“宜荊荊”三大都市圈區域通辦,正在推進12項行政備案事項全省通辦。三是深入推進移動端辦理。將覆蓋范圍廣的行政備案事項向政務服務移動端APP“鄂匯辦”延伸,已實現367項行政備案事項“掌上辦”、“指尖辦”。四是扎實推進自助辦理。推動自助終端入駐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24小時自助服務區,并向銀行、工業園區、商業樓宇等場所延伸,推動“就近辦、自助辦、隨時辦”,已實現259項行政備案事項可自助辦理。五是探索推進免證辦。推進高頻證照免提交、高頻事項免證辦,已實現51種高頻電子證照免提交、253項行政備案事項免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