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市場監管總局 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
收費自查自糾和抽查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業務主管單位,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減稅降費和堅決制止“亂收費”部署要求,進一步鞏固近年來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成果,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度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自查自糾和抽查檢查工作(以下簡稱自查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自查抽查工作,堅決制止和查處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違法違規收費,全面引導和規范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合法合理收費,積極鼓勵和推動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主動減免涉企收費,不斷強化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勤儉辦會意識,持續提升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服務企業能力,為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助力我國經濟運行總體回升和持續向好積極貢獻力量。
二、時間安排
2023年全年。
三、自查抽查重點
1.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2.只收取會費不提供服務,或者對會費所包含的基本服務項目重復收取費用;3.利用分支(代表)機構重復收取會費;4.采取“收費返成”等方式吸收會員、收取會費;5.利用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委托授權事項或者其他行政影響力違規收費;6.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7.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8.強制或誘導企業參加會議、培訓、展覽、考核評比、表彰、出國考察等各類收費活動;9.強制市場主體提供贊助、捐贈、訂購有關產品或刊物;10.以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名義收取或變相收取管理費、贊助費;11.以擔任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為名向會員收取除會費以外的其他費用;12.會費標準未按規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具有一定壟斷性和強制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未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國辦發〔2020〕21號)要求進行調整和規范;14.實行市場調節價格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不合理;15.收費未納入單位法定賬戶統一管理和核算,將收費轉移到所舉辦企業或關聯企業;16.其他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亂收費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站位。各業務主管單位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要深刻認識亂收費治理對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抓好自查自糾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不斷提升服務質量,真正發揮好行業協會商會作為政府和企業間的橋梁紐帶作用,推動政府部門出臺的各項惠企措施落地見效。
(二)認真部署落實。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及各自律服務小組牽頭單位及時將本通知(電子版見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通知公告”欄:https://chinanpo.mca.gov.cn)精神傳達至所主管和服務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參考名單見附件3)。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要對照自查抽查重點,對自身及各分支(代表)機構自2023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收費項目(包括收取會費、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接受捐贈等)全面開展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并形成2023年度收費自查自糾工作臺賬(見附件1,留檔備查、不需提交)。同時,要按照“能免則免、能減則減”的原則,力所能及地減免涉企收費,積極推動本行業、本領域內的金融機構、自然壟斷企業和平臺型企業等具有優勢地位的會員單位主動向其他市場主體合理讓利,著力幫助會員企業爭取稅費減退、社保費緩繳、貸款延期、房屋租金減免、穩崗支持、金融支持等有針對性的幫扶政策措施。
(三)強化監督檢查。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將牽頭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和“雙隨機、一公開”原則,抽取部分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開展收費抽查檢查。對于存在弄虛作假、瞞報漏報、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將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懲戒、公開曝光、年檢降檔、評估降級等措施進一步加大處理處罰力度;對于收費合理規范、降費力度較大、減輕企業負擔效果明顯的行業協會商會,將通過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多種渠道,加大正面宣傳和表揚激勵力度。
(四)加強信息報送。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和各自律服務小組牽頭單位分別于8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將相關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自查自糾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進展情況表(附件2)紙質版以及電子版提交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要自覺支持、配合業務主管單位或自律服務小組牽頭單位工作,及時將本單位工作進展情況表送交業務主管單位或本小組牽頭單位匯總,其他工作部署、進展成效、問題困難、意見建議等情況,也可形成書面報告直接向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報送。
附件:
2.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自查自糾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進展情況表.xlsx
民 政 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