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滬金罰決字〔2023〕16號)
(安盛天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滬金罰決字〔2023〕16號 | ||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姓名 | — | |
單位 | 名稱 | 安盛天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左偉豪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 未按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 |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和《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中國保監會令2010年第3號)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八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責令改正,并處罰款50萬元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