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2023年12月18日)
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 | |||||||
序號 | 當事人名稱(姓名)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備注 |
1 | 廣東匯卡商務服務有限公司 | 廣東銀罰決字〔2023〕17號 | 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 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305926.24元,并處罰款18529631.20元,罰沒款合計21835557.44元。 |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 2023年12月18日 | |
2 | 楊毅(時任廣東匯卡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總裁) | 廣東銀罰決字〔2023〕18號 | 對廣東匯卡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以下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負直接責任: | 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 2023年12月18日 | |
3 | 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廣東銀罰決字〔2023〕19號 | 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 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986652.54元,并處罰款9933262.70元,罰沒款合計11919915.24元。 |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 2023年12月18日 | |
4 | 王春江(時任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 廣東銀罰決字〔2023〕20號 | 對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負直接責任: | 警告,并處罰款50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 2023年12月18日 | |
5 | 易聯支付有限公司 | 廣東銀罰決字〔2023〕21號 | 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 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302353.10元,并處罰款565萬元,罰沒款合計6952353.10元。 |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 2023年12月18日 | |
6 | 胡孝儒(時任易聯支付有限公司高級銷售經理) | 廣東銀罰決字〔2023〕22號 | 對易聯支付有限公司以下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負直接責任: | 罰款7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 2023年12月18日 | |
7 | 林東潮(時任易聯支付有限公司董事長助理) | 廣東銀罰決字〔2023〕23號 | 對易聯支付有限公司以下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負直接責任: | 罰款7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 2023年12月18日 | |
8 | 譚威強(時任易聯支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 廣東銀罰決字〔2023〕24號 | 對易聯支付有限公司以下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負直接責任: | 警告,并處罰款50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 2023年12月18日 | |
9 | 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 | 廣東銀罰決字〔2023〕25號 | 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 警告,并處罰款200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 2023年12月18日 | |
10 | 肖新華(時任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技術總監) | 廣東銀罰決字〔2023〕26號 | 對廣州銀聯網絡支付有限公司以下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的行為負直接責任: | 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 | 2023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