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罰決字【2024】4-11號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 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日期 | 備注 |
1 | 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 | 銀罰決字〔2024〕4號 | 1.違反商戶管理規定; | 警告,罰款1540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2年2日 | |
2 | 徐某忠(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運營中心總經理) | 銀罰決字〔2024〕5號 | 對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 警告,罰款20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2年2日 | |
3 | 萬某峰(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運營中心副總經理、總經理) | 銀罰決字〔2024〕6號 | 對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 警告,罰款16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2年2日 | |
4 | 郭某(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風險控制部總經理) | 銀罰決字〔2024〕7號 | 對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 警告,罰款8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2年2日 | |
5 | 魯某軍(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總經理) | 銀罰決字〔2024〕8號 | 對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 警告,罰款50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2年2日 | |
6 | 李某(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分管負責人) | 銀罰決字〔2024〕9號 | 對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 警告,罰款50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2年2日 | |
7 | 韓某軍(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總經理) | 銀罰決字〔2024〕10號 | 對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 警告,罰款40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2年2日 | |
8 | 郭某皞(時任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副總經理) | 銀罰決字〔2024〕11號 | 對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 警告,罰款32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 | 2024年2年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