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合肥美菱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因生產不合格產品被市場監管部門通報。
回應:假貨,沒有跟銷售方合作過
廣東省湛江市市場監管局網站近日發布的2021年度重點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顯示,廉江市德誠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廉江德誠電器”)經營的、標稱合肥美菱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美菱”)生產的智能電飯煲(規格/型號:MF-DA3013 500W 3.0L 220V~ 50Hz)被檢出非正常工作。
天眼查數據顯示,合肥美菱集團成立于1994年,為長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長虹美菱”)。長虹美菱是中國重要的電器制造商之一,擁有合肥、綿陽、景德鎮和中山四大國內制造基地,印尼空調和巴基斯坦冰箱等海外制造基地,覆蓋了冰、洗、空、廚衛、小家電等全產品線,同時進入生物醫療等新產業領域。
合肥美菱產品質量部黃先生在回應電飯煲抽檢不合格的問題時稱:“目前還未收到湛江市市場監管局的產品抽檢不合格通知。這個是假貨,我們沒有跟廉江德誠電器合作過,該公司不是我們的授權供應商,我們沒有在那貼牌生產過。該公司涉嫌銷售假貨,我們已向湛江市市場監管局反饋情況了。”
隨后,中國質量新聞網在網絡公開渠道找到廉江德誠電器的聯系方式并致電,截至發稿時,電話未能接通。
生產商銷售商都曾違法違規
中國質量新聞網注意到,合肥美菱、廉江德誠電器此前均被查出過違法違規。
信用中國數據顯示,合肥美菱于2022年4月26日被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原因是:該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空氣凈化器,其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和第三十九條“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規定,構成了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行為。
信用中國數據還顯示,廉江德誠電器于2021年7月19日被廉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000元,原因涉及:2021年5月18日,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依職權對廉江德誠電器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事牙科醫療活動,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的3支多聚甲醛干髓抑菌劑生產日期是2016年10月28日,有效期24個月,已經過期;發現的1支玻璃離子水門汀生產日期是2018年8月7日,使用期限是2020年8月6日,已經過期;發現的1支根管抑菌糊劑有效期是2020年5月26日,已經過期。因廉江德誠電器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供貨者的資質和醫療器械的合格證明文件,無法提供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產品使用記錄及貨值金額。上述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應當真實、全面、準確,不得有下列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二)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