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聊城3月9日訊(記者 王新 通訊員高穩)3月9日上午,聊城市工商局黨組成員、局長羅本江做客市長熱線接聽市民來電并回答了記者提問。現場,羅本江向記者介紹了消費者在遭遇侵權時的解決途徑及投訴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羅本江說,市場上商家的促銷活動層出不窮,如特價銷售、搭售、打折、返券等多種手段進行促銷,其中不乏暗藏不少消費陷阱,提醒大家理性消費的同時,消費者如果買到假貨,可以撥打12315專線,工作人員將解答、分轉、督辦投訴和舉報,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除此之外,如果消費者遇到了侵權事件,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消費者可以通過上述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消費權益。
如果消費者采取投訴的方式,消費者在投訴時應當注意下列問題:要有明確的被投訴人;要有具體的投訴請求、事實和理由;要有相應的證據,比如有關購物憑證等;要及時投訴,以免難以定性或者超過法定的時效而使投訴方的利益受到損失。
同時,下列投訴不予受理或者終止受理:不屬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責范圍的;購買后商品超過保質期,被投訴人已不再負有違約責任的;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的;消費者協會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等其他組織已經調解或者正在處理的;法院、仲裁機構或者其他行政部門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消費者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超過一年的,或者消費者無法證實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