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曉明
晨報訊 花6000多元通過旅游公司買了一張美國舊金山回上海的機票,到了機場卻被告知沒有乘機信息,原來老人拿到的機票只是一張用積分兌換的“候補票”。昨天,上海市消保委公布了2015年十大消費投訴案例,上海辛航旅游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辛航公司)因出售“候補票”被曝光。
去年5月9日,韋先生花費6031元通過辛航公司,為家中老人王女士訂購了一張6月1日舊金山至上海浦東機場的機票。乘機當日,王女士來到機場,卻被承運航空公司告知無其乘機信息。直到乘機手續截止辦理前一刻,辛航公司通過里程券兌換了機票,王女士才得以乘機。
市消保委接到投訴后經調查,辛航公司向消費者銷售的是一張“積分候補票”,這種票是指以積分換取搭乘航班的權利,一般需要讓其他正常購買機票的乘客先行乘機,在有余票的情況下,持候補票的乘客才能乘機。
市消保委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20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因“積分候補票”的特殊性,不能保證持票人絕對搭乘航班,辛航公司更應明確告訴消費者使用方法和可能遇到的問題。本案中,由于辛航公司隱瞞重要信息,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公布的十大案例中,還包括泰康人壽保險拒絕賠償、上海傲云旅游超范圍經營且拒不退還出境游保證金、上海崇元永泰商務偽造機票單據牟取不法利益、浦東珍愛婚姻介紹所設置霸王條款排除消費者權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