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房層高與合同不符案
2015年10月22日,喻先生在寧鄉縣某房產公司花費198045元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約定層高為3米,但實際層高僅2.74米,找商家協商未果,向長沙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投訴。寧鄉縣工商局玉潭工商所受理投訴后,立即組織調查。經查,投訴情況屬實。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被訴方同意退房,退還消費者購房款198045元,補償消費者15000元。
一、培訓糾紛案
2015年2月3日,梓園工商所接到長沙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的投訴轉辦單,反映王先生于2014年初與某培訓學校簽訂了培訓協議,繳納培訓費31000元,明確由某老師為其兒子進行一對一的培訓。2014年底,該學校擅自更換教師,雙方引起糾紛,王先生多次要求退回培訓費未果。經工商部門調解,該培訓學校同意退還王某剩余培訓費18700元。
三、兒童游樂場游玩意外傷害案
唐先生于2015年2月到株洲市消委投訴,反映他于2013年11月帶8歲的女兒到該市某購物廣場游樂場游玩,女兒在游玩時碰撞到場內滅火器,導致頭額部意外受傷,游樂場立即協助唐先生將女兒送至附近醫院治療,支付醫療費用4600元,但雙方因后期補償費用多次協商未果。經查,該游樂場擺放的滅火器存在安全隱患,是導致唐先生女兒受傷的直接原因。經調解,經營者同意除醫療費用4600元外,另外一次性補償后期恢復費用22000元。
四、個人身份信息被套用糾紛案
2015年6月17日,湘潭市某通訊營業廳用林某的身份證復印件給他人辦理了一張與林某同號碼的手機卡,導致林某支付寶賬上的19230元被盜取。林某找到該公司要求賠償損失。湘潭市消委接到投訴后,立即調查核實。經查,投訴情況屬實,該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某保險公司賠償消費者10000元(消費者在支付寶購買了某保險公司支付寶賬戶安全險),其余9230元由該公司負責賠償。
五、老人酒店消費意外受傷案
2015年1月22日,衡陽市消委接到廖先生投訴,反映其96歲的母親在家人陪同下去衡陽市某酒店吃喜宴,進入酒店時被旋轉門撞倒,致使腿骨部骨折。衡陽市消委接訴后,立即通知該酒店到場處理,經過詳細了解事情原委,并調閱了事發監控錄像,確定酒店存在一定過失。經調解,該酒店同意一次性補償傷者醫療費用等11000元。
六、飼料質量糾紛案
2015年8月14日,岳陽市工商局接到張先生投訴,反映他們村部分村民購買了某公司生產銷售的“海水魚配合飼料”,使用中出現魚病變、病死現象,向該公司多次反映未解決。經查,該飼料存在質量問題。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該公司一次性賠償養殖戶損失6.5萬元;剩余的“海水魚配合飼料”按原價退貨;該公司補償2噸合格的魚飼料給養殖戶。同時,工商部門對某公司的違法行為予以調查查處。
七、染發受損賠償案
2015年1月20日,李女士在邵陽某理發店花費200元進行染發,染發結束后,李女士感覺效果不佳,店員解釋說要過幾天顏色才明顯。幾天后,李女士的頭發顏色不但沒有變化,還出現頭發斷裂,頭皮瘙癢等問題。1月23日,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李女士向邵陽市工商局投訴。邵陽市工商局大祥分局城南工商所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調查了解,該理發店表示愿意承擔賠償責任。經調解,理發店一次性賠償李女士醫藥費等3000元。
八、變質“香腸”案
林先生在道縣某超市購買了一包香腸,小孩食用后導致腹瀉,送醫就診花費醫藥費4000元。林先生檢查家中剩余香腸時發現香腸已經變質發臭,于是林先生多次找超市要求賠償。道縣工商局接到投訴后,立即組織調查。經查,該超市所售該香腸在保質期內,但因包裝破裂或其他原因出現變質,給消費者造成了傷害,應當給予賠償。經調解,該超市同意賠償醫藥費4000元。同時,道縣工商局對該超市違法經營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九、汽車自燃案
2015年2月27日,陳先生向懷化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反映:稱其2013年8月花費135000元在懷化某4S店購買了一臺某品牌小汽車,2015年2月18日車子停在車庫出現自燃,造成車輛本身及房屋損失,2月19日消費者聯系該4S店,對方遲遲未派人來處理,請求工商部門幫助維權。懷化市工商局鶴城分局接訴后,指派執法人員進行調查。經查,消費者反映情況屬實。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被訴方補償車主13萬元,車主另補差價到該店購買新車;受損車輛所有權歸該4S店所有,投訴人協助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十、虛假宣傳案
2015年5月29日,張家界工商局武陵源分局接到曹女士投訴,稱去年6月她在電視中看到江蘇某公司宣傳其生產的保健品具有降壓、安神等功效,于是曹女士購買了5000元的保健品,并在該公司健康顧問的游說下,將40000元預付款匯至該公司賬戶。經過近一年的服用,曹女士的病情并沒有得到控制。2015年3月,曹女士要求商家退還剩余的20450元余款。經過張家界市工商局武陵源分局和南京市工商局的共同協作,最終曹女士的20450元余款予以追回。該公司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由南京市工商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