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千足金的“千”字不能標注了
福州新聞網5月4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歐陽進權 文/攝)記者昨日獲悉,全國首飾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研究制定的《首飾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第1號修改單今起實施,修改單中刪除了“千足金”“千足鉑”“千足銀”等純度表示方法及其相關內容。新國標規定足金(鉑、鈀、銀)是首飾產品最高純度,這意味著,進入國標14年后“千足金”正式退場。
此前,福州多數黃金珠寶店報價分為“千足金”和“足金”兩種,首飾標簽也是如此。還有珠寶店宣稱自己銷售的是“萬足金”,即黃金含量可以達到4個9(99.99%)。一些珠寶商為了顯示高成色,甚至不賣“足金”只推“千足金”。
按照舊國標規定,“千足金”的黃金含量必須大于或等于99.9%,“足金”則必須大于或等于99%,“18k金”不少于75.0%。記者昨日走訪榕城市場看到,不少黃金珠寶店已陸續修改標簽和首飾印記,過去標注為“千足金”的首飾,去掉了“千”字。
“千足金”純度名稱取消后,消費者是否買不到高成色黃金首飾了?記者注意到,珠寶店調整后,首飾標注改為了“足金+含量”,如“足金99.9%”或“足金99.0%”,比如一款足金項鏈連接扣位置寫著“足金”兩字和廠家代碼,首飾標簽上寫著“品名:足金首飾;含金量:99.9%”,標簽背面則有首飾執行標準,以及檢驗合格信息和珠寶店名址。
那么取消“千足金”,是否意味著黃金飾品標準跟著降低?“這個新標準只針對首飾名稱,珠寶商可根據工藝,對材料含量進行標識。”福建省寶玉石協會會長王乃珠告訴記者,雖然首飾統一標稱為“足金”,但并不限制高含量產品,由于每家企業有不同工藝,所以可在標注“足金”之后,根據實際材料的含量進行真實成分的補充,如“99.9%”或者是“99.99%”。
王乃珠強調,按照新國標,首飾可以標注含金量,但絕不能標注“千足金”字樣。對于消費者而言,今后如果追求高純度,可以注意識別標簽上的含金量信息。
新國標執行后,消費者如果發現商家在售金飾品中仍有“千足金”、“萬足金”等違規標注,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