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5月14日訊(記者 趙兵 通訊員 趙建忠)大眾網記者從濟南市檢驗檢疫局了解到,6月1日起,國家標準委出臺強制性國家標準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將正式實施,實施過渡期為2年。2016年6月1日前生產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產品允許在市場上繼續銷售至2018年5月31日。
新標準對市場上普遍關注的嬰幼兒及兒童服裝產品的安全性問題作了技術性的規定,除對織物的面料、里料的重金屬殘留量、鄰苯二甲酸酯、燃燒性能等安全性要求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外,對填充物、包括纖維類填充物、羽絨羽毛填充物及其他填充物的技術要求分別作了詳細規定;在附件方面,規定了嬰童紡織產品所用附件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和銳利邊緣,且可能被嬰幼兒抓起咬住的各類附件抗拉強力應符合相關技術指標;在繩帶方面,對嬰童服裝頭頸、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的繩帶均做出了詳細規定;該標準還規定了嬰童紡織產品的包裝中不使用或殘留金屬針等銳利物;可貼身穿著的嬰幼兒服裝耐久性標簽應置于不被皮膚直接接觸的位置;非紡織附件的其他要求需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等。
針對童裝新國標即將實施,檢驗檢疫部門一是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童裝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產品上有無商標和中文廠名廠址,產品上有無服裝號型標識。號型標識如同服裝規格代號,號與型之間用斜線分開,如上衣145/68,表示適合身高145CM,胸圍68CM左右的兒童穿著。產品上有無成分標識,主要是指服裝的面料、里料的成分標識。有填充料的服裝還應注明其中填充料的成分和含量。產品上有無洗滌標識的圖形符號及說明,并能看懂洗滌和保養的方法要求。產品上有無合格證、產品執行標準編號、產品質量等級及其他標識。如果產品商標有甲醛含量,0至24個月的A類嬰幼兒服裝應≦20MG/KG,大于24個月直接接觸皮膚的B類兒童服裝≦75MG/KG,非直接接觸皮膚的C類兒童服裝≦300MG/KG。童裝的永久性標識應選擇柔軟的材料制作,并縫制在適當的部位,避免直接與兒童皮膚接觸,防止因摩擦而損傷兒童的皮膚。二是建議廣大進口貿易商和國內生產廠家要及時組織技術人員學習研讀新標準的內容,在貿易洽談時提前告知國外生產廠商關于新標準的技術要求;國內生產廠家在生產過程中將新標準的技術要求盡快落實到實際產品的質量管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