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3
作者:曹雅欣
近日,市民呂女士向本報反映,歡樂島兒童游泳館停業數月后更換負責人,原會員被告知會員卡提前兩個月到期,顧客提出退卡卻被對方拒絕。22日下午,記者與該店原負責人取得聯系,對方稱當事人情況屬于個例,可繼續與店家協商處理。
呂女士告訴記者,歡樂島兒童游泳館位于市中區濟微路大眾廣場西側,2015年11月,她在此為孩子辦理了一張一年期游泳卡,200元可消費13次。今年春節前后,店家以裝修為由停業,直到近日重新運行,呂女士的卡中仍有10次未消費,不料歡樂島兒童游泳館工作人員告知,2016年9月后會員卡將無法使用。
“后來我跟別的家長打聽到,這家店已經換了負責人,由于合同原因,老會員卡必須提前到期。”呂女士認為,原本就耽誤數月的消費提前終止,嚴重影響了顧客權益,于是向對方提出退卡,遭到工作人員拒絕。據她了解,有幾十位家長與她情況相同。
22日下午,記者致電歡樂島兒童游泳館,其電話無人接聽。原負責人告訴記者,老會員曾集中辦理過一次退卡,當事人的情況屬于個例,應繼續與店家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