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王伏安 肖藝軍 記者朱海)近日,江西省吉安縣市場和質量監管局固江分局成功調解一起煙花爆炸傷人案,消費者獲得了3萬元賠償。
今年4月27日,吉安縣固江鎮沿江村村民劉某從該鎮個體工商戶郭某處購買了240元煙花禮炮,當日燃放時,禮炮突然意外爆炸,因來不及躲避,劉某右眼被炸傷,與經營者郭某交涉無果,劉某向固江市場監管分局投訴。
受理投訴后,固江市場監管分局迅速安排執法人員趕往事發現場調查,詳細了解事發經過及雙方當事人情況,并對煙花銷售者郭某的經營場所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郭某所有證照均符合要求,涉事的煙花禮炮是從吉安縣煙花公司購進的,屬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
日前,固江市場監管分局組織消費者、經營者及禮炮總經銷商三方進行了調解。調解中,郭某認為自己銷售的煙花禮炮質量沒問題,之所以爆炸傷人是劉某沒按程序操作所致。而劉某則認為,操作沒有問題,是禮炮引線燃燒過快造成過早爆炸,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
最終,在固江市場監管分局執法人員的耐心調解下,三方達成一致:由總經銷商吉安縣煙花公司向劉某一次性賠償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