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15日訊 信網報道了美樂樂家具運輸途中遭磕碰拒為顧客退換一事,(詳見《電腦桌套裝運輸途中損壞 美樂樂換貨不痛快?》)2016年8月10日,美樂樂家具體驗館敦化路店為萬女士更換了一套新的電腦桌。沒想到的是,新電腦桌套裝在送至萬女士家中后,仍然出現多處磕損的情況,而且書架與書桌色差較為嚴重,與店中樣品顏色嚴重不符。信網多次聯系美樂樂家具體驗館,均未收到任何答復。
2016年7月10日,她在青島市美樂樂家具體驗館敦化路店購買了一套價值2150元的電腦桌套裝,套裝中的書架卻在運送途中被磕碎一角。萬女士要求美樂樂家具體驗館為自己換一張新的電腦桌。
2016年8月10日,美樂樂家具體驗館敦化路店將一套新的電腦桌套裝運送至萬女士家中,“我發現還是有很多處被磕壞地方,之前已經反映過這個情況了,沒想到他們換新時還是不注意,給磕成這樣。運送的時候也不用木架子固定一下,只是用紙箱子簡單的包裹一下,箱子內的泡沫都非常少。”萬女士說。
“而且,這一套電腦桌中的書桌與書架的顏色很明顯不一樣,很難看。但是當時在店中看的樣品,書桌與書架的顏色卻是一致的,之前覺得換套新的能好點,沒想到越換越差勁了。”
萬女士隨即聯系到了美樂樂家具體驗館敦化路店,想要換一套顏色一致的書桌,卻被告知只能得到一部分返現優惠。“我拒絕了它的賠償,我只想要一套合我心意的電腦桌。美樂樂這樣太坑人了,以后再也不會從它家買東西了。”
2016年8月14日,信網多次聯系美樂樂家具體驗館敦化路店,工作人員均回復會讓相關負責人回電話解釋此事,但是截至發稿,信網沒有收到任何答復。
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告訴信網,根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以實物樣品表明商品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向萬女士這種情況,可以與銷售廠家進行協商,要求換貨。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由消費者協會來幫忙協調解決。”吳律師說。
信媒體見習記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