鑰匙皮筋損壞要賠20元?
水立方嬉水樂園:返廠定做需工本費
“一個小手環就賠20元?”近日,陳先生在水立方嬉水樂園游玩時,因儲物柜鑰匙手環損壞,被園方以公司規定為由,扣除了全部20元押金作為賠償。對于陳先生的質疑,北京水立方嬉水樂園回應稱,修復手環需要工本費用,20元收費合情合理。律師則表示,對于賠償金額的制定,園方應出具證明物品價值的證據,所謂公司規定的說法實則無效。
手環損壞遭索賠
上周末,市民陳先生和朋友在水立方本來玩得高高興興,卻在結束時遭遇不快,退還衣物柜時,他發現儲物柜的手環損壞了。“衣物柜的電子鑰匙和塑料手環是一體的,我拿到時就是很松懈,當時沒人提醒,我以為是正常的,結果戴在手上一不留神手環就斷掉了。”
陳先生稱,雖然電子鑰匙并未丟失,但工作人員卻說按照公司規定,要扣除其20元的押金。陳先生回憶,他在現場并未發現任何關于物品損壞后價格賠償的公示,工作人員也未向他出示任何相關規定的證明,只是稱“這是公司規定”,“后來我在網站上查了查,同款電子鑰匙和塑料手環一套的價錢也不過個位數。”
公司回應收費合理
記者昨日就此致電水立方嬉水樂園,綜管部門的負責人表示,工作人員確定手環沒有任何破損才會將其交給游客,若之后發生損壞,應由游客擔責。至于是否已貼發物品賠償相關告示,負責人言辭含糊,不置可否,“電子鑰匙和塑料手環是配套的,一旦手環壞了,整個手環都要返回廠家重新定做,過程中工本費用就是20元錢左右。”
■律師說法
園方應出具價格證明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劉爽律師認為,保管手環這個行為是保管合同中的附隨義務,因此事件中塑料手環的損壞確實是一種物權的損害,但是手環的價值需要鑒定和估價,無論園方事前是否貼出告示聲明,物品的價值都不是一紙規定所能確定的,“如果消費者認為價格過高,也有權提出異議,然后由專業人士評估,或要求園方出具證明物品價格的證據。”
北京晨報熱線新聞
實習記者 田杰雄
記者 黃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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