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西安訊(劉勇 記者徐文智)日前,陜西省消費者協會依法調解一起裝修合同因故終止、裝修公司堅持全額扣除違約金的投訴。
今年2月,西安市消費者楊先生看中一套二手房,并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3月25日,楊先生在西安市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這套房子的裝修合同,約定總裝修款3.57萬元,楊先生已經向裝修公司先期支付2.32萬元。因房子當時未實際交付,無法確定具體裝修時間,裝修公司工作人員承諾消費者收房后可隨時開工。
隨后,楊先生了解到該二手房屬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便將這套房子退掉了。當楊先生告知該裝修公司實際情況,要求裝修公司退還裝修款時,裝修公司表示要按合同規定扣除合同款20%的違約金7140元。楊先生認為自己并非無故解約,裝修公司扣款規定不公平,遂向陜西省消協投訴,要求返還裝修違約金7140元。
陜西省消協調查了解后認為:雙方所簽合同本身沒有問題,糾紛的產生源于雙方對違約責任的認定。該合同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合同簽定后,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須付另一方合同款20%違約金。”裝修公司正是據此款規定拒絕退還7140元違約金。
陜西省消協指出,該合同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楊先生提出解約恰恰不是“無故”而是“有因”,在得知所買二手房是小產權房無法履行合同時,已及時告知了裝修公司,應適用該款規定。楊先生應合理承擔裝修公司上門測量、繪圖、設計、出圖等成本費用;裝修公司全額扣除違約金,顯失公平。
經陜西省消協多次調解,裝修公司和楊先生達成一致:裝修公司扣除合同金額的5%費用1785元作為設計師量房設計成本,其余5355元退還楊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