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日照10月18日訊(記者 胡芳泰 通訊員 梁作升)9月29日,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召開會議,探索通過法律援助的方式、切實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
這次會議對如何進一步暢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的渠道、開辟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綠色通道、提升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加強對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等方面作了明確要求。
會議要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活動,增強老年人的法律意識和依法維權能力。大力宣傳老年人維權和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及政策,營造有利于老年人法律援助事業發展的社會氛圍。
結合《律師法》、《法律援助條例》、《山東省法律援助條例》、“12.4”法制宣傳日等宣傳,將《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廣泛宣傳;并通過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擴大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知曉率;同時,充分發揮“12348”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咨詢熱線的作用,及時為老年人解疑釋惑。
積極開辟老年人維權綠色通道。針對老年人的特殊案件,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在受理方面,盡量簡化程序,縮短受案時間,并優先辦理;在民事訴訟代理中,加強援助律師訴前、訴中調解、和解工作;對于少數經調解仍然嚴重侵害一方當事人利益的案件,堅決支持他們訴訟。對于老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案件,采取先提供法律援助后補辦手續。
建立健全維權機構,保障老年人應享有的訴訟權力。全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以老年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總要求為前提,在老齡委建立了法律援助聯絡站,積極配合法律援助機構對符合援助條件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導基層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并通過法律咨詢、調查取證、調解糾紛、代理訴訟等方式,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
拓寬法律援助服務渠道,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務網絡。各聯絡站要明確專人負責接待、答復有關老年人的來電、來訪,同時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的信息溝通與配合,使需要幫助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法律援助,并深入基層、社區、農村群眾和中小學校園進行有關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知識宣傳,舉辦法律知識講座、通過耐心細致的講解,消除他們認識上的模糊,減少他們思想上的顧慮,使他們敢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要加強老年人法律援助聯絡站的建設,注重引導和整合律師、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志愿者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同時,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各級法律援助中心與同級老齡委及時溝通,分工協調,共同做好維權工作,并做好法律援助訴訟代理服務。以遭受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為工作重點,認真做好維權工作。對有較大影響的典型案件,適當放寬援助條件,及時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