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西安報道(記者徐文智)抽檢45批次紅木家具樣品中,1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近四成——陜西省西安市工商局近期公布的紅木家具商品抽檢結果引起了不少消費者對紅木家具產品質量問題的關注。記者梳理去年以來相關部門和行業組織發布的抽查、抽檢及比較試驗結果發現,紅木家具產品合格率整體較低,樹種和標識項目不合格問題最為突出。
標示涉假
2016年12月,陜西省西安市工商局針對該市流通領域紅木家具類商品開展了質量抽檢。此次共抽查了西安市曲江新區、經開區、未央區、新城區、雁塔區的43家經銷企業,抽檢樣品45批次,商品標稱生產企業涉及6個省和2個直轄市的41家生產企業,生產企業主要集中于廣東省和浙江省。
此次抽檢依據GB/T18107-2000《紅木》、GB/T18513-2001《中國主要進口木材名稱》、GB/T16734-1997《中國主要木材名稱》、GB/T29894-2013《木材鑒別方法通則》等標準,對紅木家具的質量明示、產品用材標識一致性兩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檢結果顯示,標稱商標為“鼎豪”“雅木青春”“檀寶豐”等17批次樣品不合格,商品合格率為62.2%、不合格率為37.8%。
記者梳理去年以來各地相關抽查、抽檢及比較試驗結果發現,紅木家具產品信息標示混亂甚至涉嫌造假問題比較突出。
2016年4月,廣西壯族自治區質監局公布的紅木家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102家廣西企業生產的102批次產品中,合格47批次,不合格55批次,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3.9%。這些紅木家具不合格項目主要涉及缺乏產品保證文件、產品用材等。業內人士分析指出,產品保證文件中需明示家具的真實屬性、主要用材、輔材、涂飾工藝、裝飾工藝等,而一旦明示,日后若被發現是魚目混珠,企業需要負懲罰性賠償責任。“一些商家為了規避法律責任,故意不提供產品保證文件”。
2016年7月,上海市消保委啟動“實木家具消費社會調查”活動,共收到百余位消費者的報名申請。經過對消費者基本信息、家具購買憑證等報名材料的初步篩選,共征集到55位消費者提供的59件實木家具樣品,其中不少為紅木家具。上海市消保委家具專業辦公室于8月初組織相關專家和檢測機構工作人員赴消費者家中,對消費者購買的實木家具產品進行檢測,并對照合同或訂單上標稱的材質進行核查。經過初步查驗,判定18件樣品的材質與標識一致。針對目測查看無法得出結果、需要進一步檢測的41件家具產品,由檢測人員現場封樣,送往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進行材質檢測。經檢測,共有28件樣品的檢測材質與標識不一致,合格率僅為57%。
市場亂象
陜西省家具協會傳統古典紅木家具專業委員會會長張寶忠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近年來,隨著國民消費能力的提升,原先價格高不可攀的紅木家具逐漸進入普通百姓家庭。如今,不少城市里的紅木家具店鋪可謂是星羅棋布,數量繁多。“紅木家具行業快速發展的背后是行業經營不規范,造假問題突出。少數紅木家具商家甚至為了賺取高額利潤,采取降低材料等級以次充好、變換家具用材名稱以假亂真等手段,欺騙不懂行的消費者。”張寶忠認為,相關部門的抽檢結果顯示,不合格紅木家具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樹種及標識項目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反映的正是行業造假現象突出的現實問題。
據張寶忠介紹,紅木家具造假最常見的是樹種以次充好。如明明是緬甸、老撾、柬埔寨的紅酸枝,卻標越南紅酸枝;明明是非洲草花梨,卻要標越南花梨木等;也有用紫檀柳冒充“海黃”、“越黃”的。外行的消費者,很容易受到誤導。
還有一種較常見的造假方法是,明處用紅木,“隱蔽處”用雜木。造假者只在經常觸及的表面使用紅木原料,腿部、板材背面則用雜木。例如,有人喜歡到越南邊境買紅木,以為“物美價廉”,殊不知里面有貓膩。這類家具比市場價格便宜一倍,但做工非常粗糙,多是邊角料拼湊而成,有些部件都是用一些小料拼貼而成,再用變色油給家具上色,拋光處理后,一般人看不出來。
近日,記者在西安市走訪了多家大型紅木家具市場。走訪時,多家紅木家具店的工作人員都宣稱其銷售的家具是實木家具,為了顯示家具是全紅木用材,常常拉開抽屜和衣柜,用手敲著底板和背板,聲稱“這些不起眼的地方采用的木料都是同一種紅木”。事實上,由于家具刷了油漆,記者無法用肉眼辨別真假。
記者現場采訪了多位正在選購紅木家具的消費者,絕大多數均表示自己對紅木材質的知識并不是很了解,關注的主要是產品的款式和價格。
“紅木家具行業普遍采用的是看樣訂貨,消費者現場看到的與最終買到的并非同一產品,這也是紅木家具市場貓膩多的原因之一。”張寶忠說。
謹慎選購
消費者在選購包括紅木家具在內的實木家具產品時應注意哪些問題呢?“首先要清楚實木家具的分類知識。”針對抽檢結果,西安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國家標準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中,明確將實木家具劃分為“全實木家具”“實木家具”和“實木貼面家具”三種。部分商家宣傳時往往將“實木貼面家具”說成“實木家具”,或將“實木家具”與“全實木家具”相提并論。消費者購買時一定要向經營者索要 《產品使用說明書》,重點查閱產品主輔料名稱、使用部位等信息。如果商家宣稱是全實木家具,應要求其在合同上注明或出具相關證明,這是日后維權的關鍵證據。
該負責人指出,在選購紅木家具時,消費者還要詳細了解家具用材名稱和材種產地等知識。紅木的主要樹種絕大多數是從東南亞、熱帶非洲和拉丁美洲進口,因此一定要了解家具材種的名稱、產地,并在購買合同或發票上注明樹種相關信息,且樹種名稱應為標準規范名稱,并標注拉丁文名。非單一樹種或木材名稱用材的家具還應明示輔助用材名稱、用料部位,選購時特別要注意產品明示標識與產品實際用材是否一致。“選購或驗收時還應注意仔細查看家具的內在質量。”該負責人介紹說,具體檢查內容包括以下方面:產品的規定尺寸是否符合要求,產品的藝術造型如雕刻部位應圖案光整、清晰,層次分明,鏟底平整光潔,無刀痕;圖案花紋等對稱部位應對稱;產品的部件結構、板件拼縫或鉚榫結合應嚴密牢固,無松動和裂縫;漆膜表面應平整光滑,無漏漆、色澤應均勻相似,木紋清晰無劃痕等缺陷。
“消費者在選購紅木家具產品時,不但要關注家具用材選材,更要關注家具的歷史文化內涵和制作工藝,這樣才能讓注重傳統工藝傳承、真材實料的廠商有更大的市場空間,當前紅木家具市場上的種種亂象才能逐漸消弭。”張寶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