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嘉禾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調解一起電線消費糾紛,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萬余元。
2017年1月3日,嘉禾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李先生投訴,稱在該縣某五金批發部以每卷145元的價格購買了湖南省某電纜有限公司生產的14卷電線用于新房裝修,共計2030元。裝修后,發現其中的3卷電線嚴重發黑(在未通電的情況下),認為電線存在質量問題,要求經銷商賠償誤工費、返工費、損壞的電器、瓷磚和因房屋出租延遲造成的損失等費用5萬元,經多次協商無果,李先生向該局投訴。
接到投訴后,該局迅速組織執法人員進行調查。經調查,李先生反映情況屬實,經銷商對此事也認可,生產商湖南省某電纜有限公司也派員到現場查看,出具了該批次的檢驗合格證,并出具書面說明:電線導體氧化發黑是由潮氣或者梅雨天氣導致,幾乎不影響電性能和物理性能。同意為李先生更換同等規格的電線及返工費等費用8000元,雙方因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協議。
執法人員認為,生產商、經銷商未履行供貨查驗、告知消費者商品質量存在瑕疵,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經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由生產商湖南某電纜有限責任公司,補償李先生誤工費、人工費等費用20000元和17卷同等規格的電線,雙方對調解結果滿意。(彭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