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訊(全媒體記者/朱偉良)9日,記者從廣州市工商局獲悉,今年一季度,廣州市工商局專業分局共受理涉網消費投訴1947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44.49萬元。
據統計,一季度受理的網購投訴中有419宗涉及商品類消費,1528宗涉及服務類消費,服務類消費占總投訴的78%。其中,商品類投訴中,投訴較多的依次為日用百貨、通訊器材和家用電器;服務類投訴中,投訴較多的是網絡零售服務和網絡接入服務。
記者了解到,2016年,廣州網購投訴達到31730件、舉報線索5221件,合計36951件;同比分別增長105.97%、203.9%、115.8%。
網購投訴上升的跡象從去年延續至今年一季度。廣州工商部門數據顯示,今年1至2月、相關網購投訴、舉報線索同比分別增長68.83%、364.75%。網購投訴舉報量占1—2月投訴舉報總量的33.7%。
廣州市工商局人士分析網購投訴熱點時指出,網購問題主要在于四大方面。首先是虛假宣傳或使用違法廣告語,例如商家在網上描述商品時使用了新《廣告法》規定不得使用的“最佳”等絕對化用語。其次是商品以次充好、貨不對板或存在質量問題,例如商品存在缺、臟、污、損、標簽標識不規范、有使用痕跡等問題。第三是售后服務難保障,例如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要求退換貨,商家不予理會等。此外,虛假銷售問題也飽受消費者詬病。例如消費者通過網上支付購買商品,卻遲遲收不到貨,電話聯系商家卻無人應答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