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苗苗 導報記者 何穎 /文
近年來,分期付款買手機越來越流行,消費者只需每個月從生活費中拿出一點錢來還貸款就可以購買到一部新手機,并且分期付款的手續和要求頗為簡單,這種購機方式也滿足了很多年輕人的需求。然而采用這種方式是否劃算?最近,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了一起貸款買手機的投訴。
去年10月份,消費者汪先生前往義烏市佛堂鎮的某手機超市購買手機,在營業員的推薦之下,他看中了一款價值1600元的手機,然而這價格對于在義烏辛苦打工的汪先生來說有些貴了。營業員便向他推薦店里分期付款買手機的優惠業務,也就是說,汪先生只需每月按揭還款216元,還12個月就可以購得這部手機了。汪先生一想每月只要200多元,是自己經濟可以承受的范圍,覺得十分劃算,便貸款購買了這部手機。
5個月過去,近期,汪先生想了解這部手機還需還款多少,便咨詢了商家。商家告訴汪先生,還需1500余元,汪先生才驚覺這利息實在是太高,根本就不合理。汪先生多次與商家協商,是否可以給一個合理的價格讓他一次性付清,可是商家都表示拒絕。無奈之下,汪先生只好向佛堂市場監督管理所投訴。
佛堂市場監管所的消保人員接到投訴后,第一時間聯系雙方了解情況。該商家表示,在汪先生購機時,營業員就已經明確告知了分期付款購手機的所有信息,也簽訂了購機合同,不存在任何隱瞞或者欺詐行為,現如今汪先生認為利息太高而提出毀約,是需要其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的,在購機合同中都有寫明。消保人員仔細查看了購機合同,與商家描述相同。消保人員告訴汪先生,其購機利息是當時雙方合同約定的,商家無法為其改變。最終,汪先生表示自己以后在消費時會多加注意,同意商家的做法。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應理性消費,不要被分期付款看似方便又劃算的條件所蒙蔽,往往寬松的貸款條件所對應的是高收費。類似分期購買手機收取的利息一般都是按天來計算的,日利率通常為千分之一。此外,除了利息頗高外,有些手機經銷商還會收取一定的手續費,若消費者要提前還款,還需繳納 “提前還款費”,在幾百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