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濟南訊(記者王照重)購買了一套標稱“檀香紫檀(俗稱小葉紫檀)”的皇宮圈椅三件套,檢測發現材質為“紫檀屬的樹種(非紫檀木類)”,山東省濟南市消費者王先生的遭遇經《中國消費者報》以《輕信商家宣示的鑒定證書 消費者被假紫檀圈椅圈住》(2017年4月17日2版)為題報道后,在社會引起反響。
6月2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獲悉,王先生已提起訴訟,法院于5月11日受理,將于7月3日開庭審理,南京和氏璧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家家購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廣播電視臺分別被列為第一、第二和第三被告。
記者在王先生的起訴狀中看到,2016年5月原告王先生通過安徽衛視“家家購物”頻道的一檔節目,購買了第一被告南京和氏璧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生產的一套“稀有皇宮紫檀圈椅三件套”,價格為2.96萬元,原告當時基于對于第二被告家家購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誠信經營和第一被告展示的鑒定證書的信賴做出了購買行為。原告購買后生疑為假紫檀產品,多次交涉無果。
據王先生透露,2016年8月5日,原告王先生在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鑒定出此套家具材質為紫檀屬的樹種(非紫檀木類),而第一被告在銷售中存在著“一證多用”的情形,利用鑒定證書為商品促銷,涉嫌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和第四十五條規定向第一被告請求賠償。因為第二被告為家具的銷售方,根據《消法》第四十條規定,請求第二被告對賠償承擔連帶責任。第三被告安徽廣播電視臺是廣告的發布者,理應知道此廣告為虛假廣告,根據《廣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請求第三被告對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王先生請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按照《消法》第五十五條增加賠償購貨價款的三倍金額的規定,賠償8.88萬元;請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對上述賠償款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