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尹訓銀)“親戚從日本用EMS國際物流發過來的生活用品,派送員堅持不讓當面驗貨,而是要求先簽收,結果回家打開一看少了一瓶乳液,后來,我多次和中國郵政速遞物流溝通,問題遲遲沒有解決。”日前,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消費者王女士向《中國消費者報》山東記者站記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物品丟了賠付難
王女士說,今年5月16日,她收到了親戚從日本通過中國郵政速遞物流(以下簡稱EMS速遞物流)發來的快件。在簽收快件時王女士要求先拆箱進行檢查,派發人員堅持讓王女士先簽字再拆箱。無奈之下,王女士只好先簽了字。開箱后,王女士和在日本的親戚進行確認,發現丟失了一件重量為200g的乳液。王女士撥打EMS速遞物流客服熱線投訴,客服人員讓王女士等待處理結果。后來,王女士多次給EMS速遞物流客服打電話投訴。客服人員承認王女士的東西的確是弄丟了,已經給日本那邊傳送了她的單據,然后通知王女士去找日本寄件局處理賠付。
王女士說,她的親戚去日本寄件局了解情況,被告知該機構沒有收到中國郵政速遞物流提供的單據,無法處理。王女士再次向EMS速遞物流進行投訴。
5月22日,EMS速遞物流告訴王女士,她反映的問題正在處理中。5月24日,王女士又一次給EMS速遞物流客服打電話。客服告訴她,投訴已經處于結案狀態。
速遞仍在聯系處理
近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撥打中國郵政速遞物流客服電話11183咨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跨國速遞處理起來比較麻煩,他們會盡快督促相關人員進行辦理。
數天后,記者再次撥打中國郵政速遞物流11183客服電話。16455號客服人員說,已經查詢到王女士的投訴記錄,會抓緊落實,等落實好了后再給予答復。
明確責任盡快賠付
山東省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助理王云鵬認為,《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郵件)外包裝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投遞的快件(郵件)注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二十條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郵政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王女士的物品發生部分丟失,可到郵政部門或工商部門投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律師謝凱凱認為,快遞公司有義務保管好客戶的物品,不得損毀,并將物品安全送達指定地點,交付收件人。《郵政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范圍內的郵件和匯款的損失賠償,適用本章規定”,第二款規定“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范圍以外的郵件的損失賠償,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郵政法》第五十九條中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二款關于郵件的損失賠償的規定,適用于快件的損失賠償”。具體而言,按照快遞服務國家標準,快件丟失時,應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對于沒有保價的快件,按照《郵政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造成用戶其他損失的,按照相關民事法律法規賠償。快遞服務組織與用戶之間有約定的應從約定。
謝凱凱建議消費者在協商及投訴無果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