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深圳訊(記者 黃劼)8月31日下午,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針對消費者投訴的音響主板“三包”問題,約談博士視聽系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士公司),博士公司卻未到場。
今年初,深圳消委會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其于2015年7月購入的博士家庭影院在2016年11月出現故障,廠家經檢測確認系主機電路板(即主板)損壞,需更換,并要求消費者支付3500元的維修費用。
消費者認為,主板屬《家用視聽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主要部件,應按兩年保修期予以處理。博士公司表示,規定中《實施三包的家用視聽商品目錄》所列舉的主要部件不包括主板,該產品已過整機三包的一年保修期限,應付費維修。
今年1月10日,深圳消委會向博士公司發送《調查函》,要求其對相關問題進行說明,對方遲遲未答復。
3月29日,深圳消委會去函深圳音響行業協會,請其給出專業意見。4月13日,深圳市音響行業協會回函指出,該套音響的主板包含輸入、輸出組件以及主要的信號處理IC等核心部件,承擔了該音響的輸入輸出信號處理及聲音還原重放功能,屬主要部件。
5月11日,深圳消委會向國家質檢總局發送《查詢函》,查詢主板是否屬于家用音頻功率放大器的主要部件名稱。
7月6日,國家質檢總局回函指出,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實施三包的家用事情商品目錄》中列舉的功放管、IC、10000 μF以上大電容等主要部件大都集成于主板上,遇到相關問題時還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確認主板故障是否是由于功放管、IC、10000 μF以上大電容等主要部件的質量問題造成的。銷售者應當依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履行修理、更換、退貨等義務。
8月24日,深圳消委會向博士公司發出《約談函》,要求博士公司對其主張的主板不屬于主要部件的問題,提供相應的證據及證明材料。同時,并邀請博士公司于8月31日進行約談,要求該公司對其主張的主板不屬于主要部件的問題進行說明。但博士公司未到場,僅送來一份簡單的回函且并未回答消委會調查的問題。
綜合前期對博士公司的調查、監督和約談情況,深圳市消委會表示:
第一,對博士公司漠視消費者權益保護、消極應對消費者組織調查的做法給予批評。
第二,法規可能滯后,技術卻一直在進步。博士公司作為行業領軍企業,理應以科學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拿出有說服力的證據和解決方案,而不是只談法規不談技術,只顧利益不顧責任。
第三,本次監督由個案而起,但早已成為全行業的“痛點”問題。深圳市消委會將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支持消費者提起公益性訴訟,最大限度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動行業性問題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