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李毅)近日,北京消費者李先生反映,自己在58同城報了陪練課程,還剩余兩個小時課程未用便被告知過期,而自己從報班開始就未收到有期限規定的通知。李先生認為,這嚴重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權,要求商家退款。《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58同城多家汽車陪練公司存在信息缺失的情況。
反映:
未告知有效期
2016年11月15日,李先生在58同城上看到北京萬茂達汽車陪練公司的陪練廣告后,撥通了該公司客服電話。客服隨即為李先生安排了教練,一位蔡姓教練當天便開車帶李先生練車。兩小時后,蔡教練提出讓李先生報陪練10個小時800元的課程。感覺教練授課還不錯,李先生當即就交了錢,蔡教練為其開了收據,并未說其他的事項。
接下來一個月,李先生陸續練了8個小時,還剩兩個小時沒有用,陪練公司和蔡師傅也沒有再與和李先生聯系。
今年8月16日,李先生聯系陪練公司被告知,該課程時效性僅半年,目前已過期,剩余兩節課160元費用不退。而李先生對陪練有效期一事卻一無所知。“當時該陪練公司在58同城和糯米網上發布的廣告均沒有提及課程有效期。”李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自始至終陪練和公司也沒有對其告知。
對李先生的質疑,陪練公司對其解釋為:“該公司官網有明確說明,李先生自己應注意并知曉。”
李先生認為,自己只注意了58同城的廣告,且打電話咨詢后,對方很快就派出陪練師傅,無暇顧及其他信息。李先生希望北京萬茂達汽車陪練公司能夠將剩余費用退還,或者完成課時培訓,并修改霸王期限條款,對消費者盡到告知義務。
調查:
多家陪練公司信息缺失
8月18日,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北京萬茂達汽車陪練公司咨詢陪練課程。“零約90元/小時,辦卡10小時800元,20小時1500元。”工作人員張某耐心地為記者介紹價格,但自始至終未提及其他。記者追問是否需要簽合同,張某表示“會開收據,用的是公司正規專用章,不簽合同是為了方便學員”。
張某提醒說,如果“協議”形成后,學員要求退費,需要扣除總費用的30%作為手續費。記者問張某,有沒有時效性時規定?張女士表示,有6個月的時效性,但是很多學員都能學完,具體情況可咨詢其官網。
記者在北京市萬茂達汽車陪練公司官網查詢到一份“北京市萬茂達汽車陪練協議”,協議中規定“訓練服務開始后,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練車的,扣培訓班全款的30%作為違約金。有效期為五個月,乙方應在有效期內練完,過期所剩時間款項不退”。協議留有甲乙雙方簽字區域。
記者隨后在58同城上查詢發現,類似這種汽車陪練公司不在少數。記者注意到一家名為“新東方汽車陪練學校”的廣告,打開廣告后看到信息介紹中只有公司簡介和價格描述,沒有任何權責規定。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說,該公司的總部名為北京四海軍陪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新東方是其下屬子公司,蓋章蓋總部的章。記者進一步詢問培訓規定內容,工作人員表示,有效期為3個月,過期不退費。記者詢問有無官網,工作人員表示58同城就可以看到,如果找官網可以去搜狗或者百度查詢一下。按照工作人員的指導,記者找到了北京四海軍陪汽車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官網,但是沒有找到任何有效內容。
記者查詢多家汽車陪練公司廣告,發現廣告內容較為混亂,關鍵信息缺失,且多家公司未提及簽合同和有限期的事項。
律師:
經營者有告知義務
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哲鋒認為,經營者應當提前如實告知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存在的限制性規定。這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知情權,只有在知情權得以保障的前提下,消費者才可能充分行使其選擇權。“盡管部分駕校認為在自己官網上有制式協議的具體內容,但是在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應該明確向消費者告知,或提醒消費者去官網查看”。
趙哲鋒提醒消費者,無論何種消費行為,最好能將雙方的權利義務落實在書面文字上,尤其是一些商家承諾的具體內容。日后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就可以依據雙方的書面約定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