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 張文章)明明本地生產的玻璃淋浴房,卻未經廣東省正品品牌廠家授權,擅自粘貼上假冒商標賣給消費者。福建省云霄縣一名建材商家因此遭遇消費者的三倍索賠,付出慘重代價。
今年9月15日,消費者湯某到福建省云霄縣消委會投訴稱,其向本地一建材商家訂做的兩間某品牌的玻璃淋浴房,面積為4.37平方米和3.52平方米,共計3863元。安裝后卻發現該沐浴房商標模糊,做工粗糙,光潔度差,懷疑是冒牌產品,但該建材商家不承認這兩個沐浴房是冒牌產品。
接訴后,云霄縣消委會工作人員立即聯系該品牌負責人,了解具體情況,對比正品商標,向正品品牌生產商查詢訂單情況,同時對經營者進行詢問。在事實面前,該建材商家承認了假冒產品的事實。正品品牌是廣東省生產的,而安裝在湯某家里的產品是本市生產廠家的產品,在沒有正品品牌廠家授權下擅自粘貼上假冒商標。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貨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在云霄縣消委會的主持調解下,該建材商家同意重新為湯某安裝兩間正品品牌的淋浴房,賠償其三倍的損失11589元,該案件得到順利調解,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